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大全:纪检监察工作职责

 杂七杂八   2018-07-11 11:42   914 views 人阅读  0 条评论

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大全:纪检监察工作职责

岗位职责

纪检监察室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全市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2.负责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

3.负责工作计划的制订和落实。

4.负责组织党风廉政教育学习。

5.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公安派出所纪检监察工作职责

1.指导公安系统的纪检、监察、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的纪检、监察、审计工作。

2.监督、检査指定监察对象执行法律、法规、政策和纪律、命令的情况。

3.组织、协调、查处重大、复杂的干警、职工违纪案件,开展信访及接访工作。

纪检监察员岗位职责

1.负责登记处理举报信访件,对总部及下属单位信访数据进行同级、分析、上报、总结。

2.参与对重要举报信访、一般案件和对总部监察对象举报信访件的调査核实,起草调査核实报告。

3.对集团公司的重大采购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4.参与对下属单位相关工作的检査、指导。

5.起草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文字材料。

6.制定信访处理、案件调查、采购项目监督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纪检监察科监察员岗位职责

1.综合性公文起草工作。

2.劳资工作。

3.职称评审和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

4.议案、建议、提案和信访工作。

5.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1.负责全区各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的区管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和其他重要、复杂案件的查处工作,监督、检查各街道、区直各单位及其领导干部遵守党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2.综合、协调、指导各街道、区直各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统计、汇总、综合分析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办案情况。

3.协助委、局领导制订并落实办案计划,协调有关办案工作;对重要案件进行跟踪、督办、检查和反馈;对案件和办案工作进行专题分析和典型剖析,编发案例材料和案件通报。

4.协调办理查报件、阅处件和领导同志的批示件,承担区执法执纪机关联席会议与区委组织部的联席会议的有关工作。

纪检监察综合室工作职责

1.协助组局领导处理日常事务,督促检査组局务会议和组长、局长办公会议及组局领导决定事项的办理情况。

2.负责以组局名义召开的会议和组局领导召集的其他会议的筹备、组织等工作。

3.负责制发工作计划、方案、意见、总结、报告、通知等文件,起草领导讲话稿,编发内部刊物和学习资料。

4.负责组局反腐倡廉新闻报道的有关工作。

5.负责向中央纪委、监察部编报组局《工作月报》和国家局反腐倡廉重要信息,负责向国家局编报组局年度工作《年鉴》。

6.负责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的综合性调查研究,分析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7.会同国家局有关部门抓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落实。

8.负责国家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任务分解工作,对国家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对国家局机关、直属单位以及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反腐败抓源头工作进行政策性调研和组织协调。

10.负责国家局反腐倡廉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事务,组织实施组局调査处理案件的审理工作。

11.协助做好中央纪委干部室对组局成员的年终考核工作,承办组局人员工作调动、职务晋升等相关事项的具体工作。

12.会同有关部门承办驻在部门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的具体事项,参与监督考核、考察和录用等干部人事工作。

13.受理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党员干部和群众涉及党风党纪、政风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和国家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员干部不服处分的申诉;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办理群众举报事项;负责督促、催办转请国家局有关部门和下级纪检监察部门承办的信访问题。

14.负责以组局名义与国家局机关、直属单位和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联络及其他对外协调工作。

15.负责组局文件的运转、催办、督办和管理等工作;保管并使用组局和综合室印章;负责组局文书和信访材料的归档、整理、保管、借阅以及向中央纪委的移交等工作。

16.负责中央纪委专网组局服务器的管理和密钥件的保管,负责组局网页的更新工作,负责组局办公自动化建设工作。

17.负责起草组局内部规章制度并负责督促落实。

18.负责承办组局政治、业务学习;负责组织落实国家局直属机关党委布置的各项工作。

19.负责组局经费预算、资产管理,负责组局报刊订阅、公车运行费用结算、办公用品采购以及其他后勤保障工作。

20.负责组织指导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21.负责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纪检监察相关数据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22.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检监察科科室主要工作职责

1.检查所在部门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法律、法规、命令、规定的情况。

2.对所在部门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执行党纪的情况进行监督,并对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进行查处。

3.协助所在部门搞好党风廉政建设。

4.受理所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党员和群众的检举、控告以及党员对纪律处分不服的申诉。

5.完成市纪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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