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局职责_旅游局岗位职责

 杂七杂八   2018-07-18 06:42   688 views 人阅读  0 条评论

旅游局职责_旅游局岗位职责

岗位职责

旅游局工作职责

1.编制旅游规划。组织编制旅游发展规划、旅游景区、景点规划和旅游专项规划等旅游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旅游业发展的组织协调和行业指导、监督管理工作。

2.实施旅游执法。负责贯彻执行旅游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履行旅游行业行政管理职能;负责旅游服务质量执法监督和旅游投诉处理;参与旅游市场价格检查工作;负责旅游安全,参与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救援与处理;指导旅游文化工作和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3.实施行业管理。拟制旅游发展产业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国家标准和国家、省、市制定的行业标准;审核、申报经营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公司)、A级景区、星级宾馆、饭店等,负责曰常管理工作并协助评定和复核工作;培育和完善旅游市场;建立旅游资源信息库;组织、指导旅游商品的开发;指导直属企事业单位和旅游行业协会工作;组织、指导旅游统计工作。

4.组织市场开发。拟制国际、国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实施旅游主题形象策划,对内、对外宣传国内外旅游市场重大促销活动;管理旅游涉外事务和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规范旅游业市场开发,链接旅游线路,制定开发计划、措施及相关政策。

5.组织教育培训。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

6.履行相关职责。受上级委托对旅游集团和直属旅游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局机关党群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旅游局正副局长岗位职责(旅游)

局长岗位职责:主持全面工作。

副局长岗位职责

1.协助局长负责旅游规划。

2.开发建设、招商引资。

3.行业管理。

4.旅游安全。

5.政工。

6.度假区管理等工作。

旅游局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旅游)

1.负责主持办公室的全面工作。

2.负责对所属人员的教育、管理,督促所属人员遵纪守法和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3.拟定月度工作计划,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4.配合局党组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督促各项制度的实施。

5.负责文书、人事、财务档案管理。

6.负责局机关文件、计划拟稿、信息收集、文函收发等。

7.负责财务管理和财产管理,搞好增收节支工作。

8.负责机关所有公务车管理、调度和安全行车工作。

9.负责各科室之间的协调,及时准确贯彻执行党组的决议和领导提出的各项任务,并做好督促、检査、落实工作。

10.负责同有关单位的事务协调和来客接待工作。

11.负责干部职工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和考评工作。

12.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重庆市开州区旅游局职责

受区政府委托,重庆市开州区旅游局履行如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旅游业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统筹协调全区城乡旅游经济发展,编制全区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综合平衡镇乡(街道)旅游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镇乡(街道)旅游经济发展工作。

(三)指导并组织全区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整合、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按照全区旅游发展规划,对旅游设施建设、旅游景区(点)的开发利用项目的审批提出建议;指导旅游项目和旅游产品的开发。

(四)负责辖区内旅行社的核准管理相关工作,组织星级旅游饭店、星级乡村旅游酒店、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特色旅游商品的评定及报批工作;依据法规规章对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进行日常行业管理。组织实施旅游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组织旅游业服务质量检查,受理旅游者的投诉,并督促检查旅游企业对投诉的处理工作。

(五)承担规范全区旅游市场秩序、旅游服务质量监督、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六)拟订全区旅游市场开发和营销战略、全区旅游整体形象宣传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推进旅游产业结构调整和扶持旅游新业态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全区旅游节庆活动;配合全区旅游招商引资、旅游建设项目策划等工作,组织协调三峡库区旅游对口支援工作。

(七)负责全区旅游经济运行监测、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推进全区旅游产业信息化建设。

(八)统筹、协调全区假日旅游工作及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工作。

(九)拟订全区旅游人才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旅游职业培训、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工作。

(十)负责承接中央和重庆市依法公布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已由中央、重庆市和本区依法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十一)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西宁市旅游局工作职能

西宁市旅游局是西宁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旅游工作的职能部门,承担着全市旅游工作深化改革与发展的职责,位于西宁市城西区黄河路9号。

(一)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旅游行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全市旅游行业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

2.拟订全市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计划,并组织实施。

3.拟订旅游市场的开发规划,负责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指导、扶持重点旅游产品的开发,策划、宣传精品旅游景点和黄金旅游线路。

4.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评估、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开发,引导休闲度假,监测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协调和指导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

5.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旅游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及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监督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标准的执行情况;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工作。

6.按照权限评定、复核、推荐旅游涉外星级饭店,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7.拟订并实施旅游人才规划,指导、实施旅游培训工作,执行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承担旅游信息化的相关工作。

8.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西宁市旅游局设5个内设机构,分别为:

1.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党务、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党务政务工作;负责局人事、资产、后勤保障、机关工会;负责局内外联络、协调;负责局资产、财务管理;负责督查督办、提案议案、信访、保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绩效目标考核、党风廉政、深化改革、民族团结、信访、节能降耗考核及保密工作、党建工作、各类主题学教活动。

2.市场宣传处(西部自驾车联盟秘书处)

负责分析、研究、预测国内旅游和入境旅游市场发展态势;负责旅游商品策划、扶持开发工作;国内旅游市场,出入境市场开发;跨区域合作及区域性旅游产品、线路开发;负责西部自驾车联盟秘书处全面工作。负责制定全市国际、国内旅游市场宣传、开发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和境外推广工作;负责区域性旅游产品、线路的整合及宣传推广工作;负责组织和策划重大宣传推广活动、旅游节庆活动并组织实施;负责旅游新闻发布、重点工作对外宣传及媒体联络工作;负责西宁旅游网站、微信、微博,手机APP的建设及维护工作;负责策划、宣传全市精品旅游景点和旅游精品线路。

3.行业管理处(西宁市旅游标准化创建办公室)

负责制定旅游行业管理、行业标准、服务规范的有关政策及规章制度;负责旅行社统计调查工作;负责三星级以下(含)旅游饭店的评定、检查、复核工作;负责2A级及以下旅行社等级评定检查工作;负责旅游标准化建设工作;提供国内外旅游市场重要价格的参考标准,引导企业自主经营;负责指导、实施旅游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执行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和行风建设,牵头开展旅游“春潮”行动及景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同时,做好创城(文明旅游)、卫生城市等单项工作。

4.规划统计处

建立旅游资源档案,负责西宁市旅游业发展规划的编制、修订和组织实施工作;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评估、开发工作,指导旅游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全市旅游统计、旅游数据库建设管理、数据分析和旅游信息发布工作;牵头拟定旅游项目投资计划,负责全市旅游项目库、重点旅游项目和三产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负责统筹全市旅游发展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负责指导本地区旅游资源的评价和开发建设工作;负责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核、申报及实施;负责A级旅游景区(点)的创建指导工作;承担红色旅游、智慧旅游、生态旅游、东部城市群、海绵城市等相关工作。同时,做好创森、双拥、资金绩效、招商引资等单项工作。

5.质量监督处(西宁市乡村旅游发展办公室)

承担旅游法规、规章的执法监督、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旅游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监督权限范围内旅游企业执行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负责全市乡村旅游工作及乡村旅游管理、标准、服务规范等有关政策及规章制度制定及实施;健全旅游综合协调和应急救援机制,完善旅游市场投诉和旅游安全保障机制;负责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监督指导县区旅游执法行为;负责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同时,统筹做好公交都市、依法行政、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治西宁及普法等单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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