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制度(范本10篇)

 杂七杂八   2018-07-17 22:41   441 views 人阅读  0 条评论

党建工作制度(范本10篇)

党建工作制度(一):

党建工作制度

为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县扶贫办党总支结合组织建设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费收缴制度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2、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1.5%,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2%,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3%;

3、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透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应交纳党费,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5、按时交纳党费。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二)发展党员制度

1、由申请入党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后,支部召开党员会,根据申请人的现实表现,讨论能否作为入党用心分子,经党员同意,由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用心分子对象,并确定2名正式党员为入党用心分子联系人;

2、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用心分子进行系统的教育,帮忙其端正入党动机,入党用心分子定期向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状况,培养联系人要经常向支部汇报用心分子表现及培养状况;

3、对用心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所在支部进行讨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支委会根据用心分子的表现状况和支部的意见,确定发展对象;

4、将用心分子的有关考察材料上报县直机关工委,并由总支委派专人到发展对象的所在支部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考察合格的发给《入党志愿书》,由发展对象填写后,交给支部并由支部组织讨论;

5、召开支部大会讨论理解预备党员,经全体党员表决后,填写“支部大会决议”,签名盖章后逐级上报审批。

(三)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制度

1、处置不合格党员,是贯彻党章规定的精神,坚持从严治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支部需按照“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方针,有组织、有领导的妥善进行;

2、在民主评议党员中,支委会对于大多数党员和非党群众认为是不合格党员的主要问题,进行调查取证和核实,并整理成综合材料;

3、经支委会讨论,依照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政策界限,提出初步意见;

4、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支委会意见,听取本人的说明和申辩,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并构成决议。

(四)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总支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的进行,方法简便易行,时间相对集中,每年开展一次;

2、开展新时期合格党员教育,透过政治学习,检验每名党员是否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是否密却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的疾苦;

3、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每名党员对照党员标准进行总结,严肃认真地开展民主评议,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状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方向;

4、支委会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指出每个党员的主要优、缺点,并行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督促其改正缺点;

5、对民主评议的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评议不合格的党员,由支委会提出妥善处理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表决。

(五)“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资料是传达和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讨论透过本支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选举支委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发展党员的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党员的奖励和处分,讨论决定支部的其它重要事项;

2、支部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组织党员学习贯彻党的决议和行使教育、监督职责,讨论研究思想思政治工作,党员教育管理,支部工作安排、党员奖惩,搞好支部自身建设;

3、支部会每月召开1―2次,组织党员学习和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指示,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由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推荐入党用心分子、党员发展对象,评议和讨论对不合格党员的奖惩等;

4、党课每季度安排一次,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的论述和十六大精神,结合党员的思想实际,系统的进行党的纲领、宗旨、任务和方针政策等方面的教育。

(六)党内监督制度

1、党支部每半年对党员履行义务、执行党的纪律和廉政制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状况进行一次检查;

2、党支部要督促本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负责征求党内外群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并与会前转告本人或在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

3、党支部要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帮忙党员改正缺点和错误,对机关中存在的问题向行政领导反映,重要状况要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

4、党支部对本单位干部的提拔使用、奖惩应当提出意见和推荐。

(七)请示汇报制度

1、党支部每年要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并书面报告上级党组织,支委就履行职责状况向支委会汇报,支委会应认真对支部全年工作状况进行总结,支部书记代表支委会就支部工作状况向党员大会报告,由党员评议;

2、党支部要按时参加上级党组织召开的会议,对上级党组织的文件要及时传达,认真贯彻落实;

3、党支部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重要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

4、党支部还应主动向党总支和行政领导汇报工作,听取党总支的指导意见,争取行政领导的支持。

党建工作制度(二):

为加强和改善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促进机关党建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和党的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三会一课制度

1、党支部委员会(支委会)。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资料主要是研究、贯彻上级党委的决议和指示;讨论制定工作任务、工作制度;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方面的问题;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等。

2、党支部党员大会。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是听取和审议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接收新党员等。

3、党小组会。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主要是组织党员学习;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状况;研究发展新党员,推选优秀党员等。

4、党课。党课一般每季度一次。资料一般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等。党课可由党委统一组织,也可由支部单独组织。

二、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的民主生活会一般以支部为单位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能够随时召开,下半年的民主生活会在翌年的一月底以前召开。资料:一般根据上级党委的要求和本支部的实际状况进行,重点是围绕本支部党员中存在的思想、工作作风、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要开诚布公,互相谈心,沟通状况,交换意见。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要以与人为善的态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到达统一思想,增强班子团结,健全和活跃党内生活,加强和改善机关党的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的目的。对民主生活会上反映出来的重要问题,应如实向局机关党委和党组报告。要根据会上提出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的措施。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的要求,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地进行,每年进行一次。整个评议工作一般分为学习教育、自我总结、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五个阶段进行。评议资料有五个方面: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是否和党中央持续一致。

3、能否正确处理国家、群众、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四、支部书记例会制度

党委各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各支部书记参加的工作性会议(支部书记例会)。主要资料是:

1、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的文件和指示,讨论研究党委提出的贯彻意见及作出的决定、决议和要求。

2、听取支部工作状况汇报,检查了解党委决议的贯彻执行状况。

3、回顾、总结工作状况,提出党委阶段性任务和要求。

4、组织学习有关支部工作的业务知识,对新形势下基层组织建设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和讨论。

五、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一是要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禁止突击发展;二是要严格发展党员程序,严把“入口“关,严禁弄虚作假,首先是、支部要严格审核把关:三是要加强对入党用心分子的培养教育,支部要定期不定期地对入党用心分子进行培训,组织他们学习马克思注意理论和党的基础知识,加深他们对党的认识,切实解决思想入党的问题;四是材料要完备,手续要齐全。要确保新发展党员的质量。

六、学习制度

各支部要建立学习制度,按照上级工委和局党组的要求,抓好本部门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各支部集中开展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的时间每周应不少于1个半天,全年不少于25天。要建立学习考勤制度,每名学习人员都应建立专门的学习笔记,并要写3篇以上的学习心得体会或理论研讨文章。学习资料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科技知识、法律知识和各种业务知识。

七、党内监督、检查制度

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党委和支部要加强对每一名党员的工作、学习、生活方面的监督检查,主要资料是:

1、是否正确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散步错误政治观点和言论,有无违反政治、组织、人事、保密、财经、廉政纪律的行为。

2、是否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自觉交纳党费、或不服从组织工作安排。

3、是否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拨弄是非、造谣生事、拉帮结派等不良行为;是否存在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等现象。

4、是否存在有关组织反映、群众举报和群众反映的违规、违纪现象。

八、党费收缴制度

按照党章规定,党员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党员务必具备条件和应尽的义务,党员应自觉交纳党费。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2、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3、党费实行一月一交纳制度。支部、党小组长负责党费收缴工作,党费收齐后应及时上缴局机关党委,再由机关党委上缴上级党组织。机关党委收到支部上缴的党费后,一律开具收据,然后反馈给支部。

党建工作制度(三):

目录

一、《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二、党建工作职责制度

三、基本组织制度类

1、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2、民主生活会制度

3、党员学习制度

4、“三会一课”制度

四、党组织工作类

5、党员管理制度

6、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7、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8、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9、“党员三日”制度

10、党费收缴制度

五、民主管理类

11、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六、党风廉政建设类

12、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度

13、党内监督制度

党建工作职责制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党支部党建工作实行支部委员会群众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原则。党支部书记为抓党建的第一职责人,副书记和支部委员根据各自分工开展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用心协助行政领导完成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二)定期分析机关党的建设状况,研究制订支部工作计划和措施,明确职责人,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四)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按时收缴党费,按照规定及时调整党费交纳比例。

(五)围绕中心任务,用心主动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发现和培养入党用心分子,加强对入党用心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党员质量。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风党纪教育,监督党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八)组织党员开展群众工作,用心参加各项社会性义务活动,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三、支部委员职责

(一)党支部书记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状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等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检查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状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抓好支部委员自身的学习,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二)纪检委员主要职责

1、经常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2、具体负责组织党员学习上级党组织颁发的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材料并监督检查落实状况。同各种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

3、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督促党员履行义务。负责受理和转递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状况。

4、经常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违反党的纪律事件。

5、经常向支部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状况。

(三)组织委员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配合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

3、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用心分子的状况,并负责培养、教育和考察,按照党员发展工作方针和原则,有计划地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4、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状况。

5、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四)宣传委员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根据上级党委的知识,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

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鼓动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

4、搞好党报、党刊的发行工作,办好本单位的宣传阵地。

四、职责考核

(一)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职责制的执行状况,理解局党委的检查考核。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机关支部应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职责制的考核,与民主评议党员、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考核结果应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使之成为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一项依据。

(三)落实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职责制的状况,机关党支部应在年度总结中向局党委作出书面报告,理解上级党组织的监督指导。

五、职责追究

(一)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受到上级党组织批评、被责令限期改正的,机关党支部书记应在支委会上作公开检讨,并及时研究改善意见,在限期内作出改正;单项工作受到批评的,分工负责该项工作的支部委员也应在支委会上作自我批评,并协助书记用心研究落实改善意见。

(二)党支部不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不正常,班子软弱涣散,对工作造成影响的,责令限期改正;经教育无起色的,推荐提前改选该支部。

(三)支部书记工作不负职责,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的,党支部应及时给予教育。教育无起色的,应及时予以调整。

机关党支部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一、机关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状况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会议由书记召集主持,书记不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二、会议的议题由书记确定,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两天前通知到各委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凡未列入会议议题的不研究讨论,不搞临时性动议。

三、议事范围:

①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委的决议,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保证上级党委指示的贯彻实施。

②对机关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作出决策。

③研究分析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状况和机关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状况,指导群团组织工作。

④讨论决定干部奖惩。

⑤需要会议决定的其它事宜。

四、支部委员会务必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应在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

五、会议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透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会议决定每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推荐升干部和决定干部的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资料,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

六、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并将记录存档作为依据。经会议讨论透过的,以党支部名义上报或者下发的文件,由书记或书记委托副书记签发。

七、支部委员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务必实行民主、科学的决策。一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有的问题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二是方案提出后应广泛征求意见。三是召开支部委员会要充分讨论,进行表决。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使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根据党支部的具体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应遵循的原则:

1、参加会议的人员要敞开思想,各抒己见,沟通思想;

2、坚持实事求是,与人为善,真心诚意帮忙同志的态度;

3、正确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用心的思想斗争;

4、虚心理解他人意见,从而增强团结,改善工作。

二、民主生活会应紧密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要本着“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用心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到达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改善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三、召开时间:党内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具体时间应根据实际工作状况确定,一般应安排在8至10月份。遇有特殊状况需延期召开的,务必报告上级党组织同意。

四、民主生活会的资料: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状况;

2、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状况;

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状况;

4、坚持群众路线,改善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状况;

5、上级指定的资料及其他重要问题。

五、每次民主生活会前要认真准备,与会人员要根据会议的主题,联系自身的思想、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发言准备。要透过各种渠道收集入党用心分子和群众对党员的意见,以便更好地总结经验,改善工作。因故不能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人员要提前请假。

六、对于党员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制订好整改措施,并明确具体人员负责落实,支部书记应加强检查督促。

七、民主生活会后,要及时向上级组织、纪检部门写出书面报告。

八、民主生活会的有关状况和整改措施,要透过适当方式,向党内外群众反馈,取得群众的监督和帮忙。

党员学习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党员干部政治业务学习的要求,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业务理论水平,建立模范党支部,结合机关支部实际,制定如下学习制度。

一、学习资料

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和省、市、交通运输局党委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党建工作业务知识;现代经济、科技、现代法律及其他知识。根据形势任务需要,及时充实新的学习资料。

二、学习要求

(一)每年年初根据局党委的统一安排,制定机关支部学习计划,学习计划要体现理论联系实际,紧紧抓住如何深入学习,怎样学以致用这个重点,突出主题、构成特色。

(二)学习采取自学和集中学相结合的方法。重在平时自学,每位党员干部每周不少于安排2个学时自学,做到学习有安排、有资料、有读书笔记、有心得体会文章。集中学习主要采取学习文件、主题发言、聘请专家作专题报告、看辅导录像、参与社会实践、送出培训等形式,深化学习效果。

三、学习时间

机关支部组织集中学习,根据局党委年度学习计划进行,原则上每月集中学习2次,每年不少于24次,也可根据工作状况进行调整。

四、学习准备与考勤

(一)机关支部学习的资料、时间,原则上按照年度计划进行,特殊状况或需要调整学习资料或时间,由机关党支部书记确定。支委会负责准备学习资料,拟定学习安排,通知与会人员,并做好考勤、会议记录、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严格学习考勤。集中学习实行签到制度,因故不能参加学习的,须向机关支部书记请假,并主动做好补课工作。。每季公布出勤状况,确保参学率90%以上。

五、学习检查

统一配发学习笔记本,党员干部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党支部采取检查学习记录、读书笔记、个别谈话等方式检查党员干部的学习状况及效果,并以适当形式进行反馈和交流。

六、学习考核

年末对党员干部学习成效进行综合测试,成绩优秀者给予表扬。年度学习缺勤10次(含10次)以上,无故缺勤2次(含2次)以上,年度学习测试或笔记检查不合格者,进行批评教育,年度评先评优不予以思考并通报批评。

“三会一课”制度

一、机关支部党员大会

(一)主要任务:

1、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

2、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

3、接收新党员;

4、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二)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的一般程序:

(1)会前准备工作。支部委员会确定会议的议题,并就议题的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状况构成初步意见和方案;发出会议通知,通知的资料包括会议的实践、地点、资料、议程等。

(2)会议开始。宣布会议开始,报告应到人数、实到人数(应超过应到党员数半数以上方为有效)、缺席数及缺席原因;宣布会议议题。

(3)讨论。党支部提出意见和方案,大家围绕议题进行讨论,党员发表意见。

(4)表决。参加会议的正式党员进行表决。有应到会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赞成,决议方可透过。

(5)宣布表决结果。构成决议。

(6)总结。主持人简要总结,并对如何落实大会决议作出具体部署。

整个会议要制定专人进行记录,资料包括:

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记录人、党员出席缺人数、中心议题、党员发言要点、讨论中的不同意见、最后作出的决定等。记录要妥善保存并存档。

二、党支部委员会

(一)按照党章规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2年或3年。

(二)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也能够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三)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四)会议主要资料是: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传达会议精神;通报支部工作状况,听取党员意见和推荐,部署工作;汇报、交流思想心得,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透过党员发展、转正。

三、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会议资料一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近期工作,结合本小组的实际状况确定,每次解决一两个问题。

开好党小组会注意抓好四个环节:

(一)会前要与党支部沟通,确定资料、方法,通知党员做好准备;

(二)抓住中心资料力求统一思想;

(三)明确职责,及时督促检查议定资料;

(四)做好记录,向支部汇报。

四、党课

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由书记主持,参加人员为全体党员和入党用心分子。

授课资料为:传达党的文件,党纪党风和党的有关知识教育、表彰先进人物、播放有教育好处的电视录相,不断提高全体党员的政治素质。

党员管理制度

党员管理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资料,是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基本途径之一,是实现党的政治路线的重要保证,也是基层党组织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为加强党员管理,使党员能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党籍关系

1、党员因调动工作、学习及其他原因等离开所在单位,党支部和党员应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及时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手续。

2、党员一般应参加所在支部党的组织活动,外出学习或工作的,参加居住地党组织的组织生活。

3、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党员,一般应转出正式组织关系;外出时间在2—6个月之间的党员,则出具党员证明信,或流动党员活动证。

二、自身建设

1、党员每年至少1次要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支部或党小组汇报一次思想、工作状况,以便党组织对其进行考察和监督。

2、党支部成员按分工,经过同党员交心谈心,了解党员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状况,了解他们对党组织和其他党员的意见、要求,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组织生活

1、坚持“三会一课”制度

2、每名党员应主动参加组织生活,个性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理解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3、党员务必认真执行党的决议,努力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4、加强对预备党员的管理,由入党介绍人定期写考察纪实,并为他们带给锻炼的机会,预备期满,及时讨论转正问题,并按程序上报审批。

四、民主评议

1、党支部每年一次对党员在思想、工作、学习、组织观念、党纪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和考核。

2、严格依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结合党员本人的工作总结和检查目标职责制的执行状况进行考核。

3、透过学习、教育、自评、互评、群众评、组织评等几个阶段,对党员作出客观公正的评议。

4、根据评议结果,采取适当方式表彰优秀党员,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机关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五、违规职责

1、对违纪党员,应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根据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直至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2、党员如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党支部可召开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3、对没有正当理由,6个月以内不转移组织关系,不按指定单位去报到的党员,要给予严肃批评教育,并限期报到。经批评教育仍继续把组织关系介绍信留在自己手中、不交给转入单位的党组织,不参加党组织生活的党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或根据党章规定,按自行脱党处理。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按照《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程序,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二、党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用心分子要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基本知识、基本路线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宗旨等,端正入党动机。

三、对没有联系人的入党用心分子,党支部应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经常同他谈心,帮忙其进步。同时,注意在实践中考察其政治觉悟、思想品质、现实表现。

四、选派入党用心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培训。选派比较成熟的入党用心分子,参加市直机关举办的入党用心分子短期集中培训班。未经集中培训的,不得发展入党。

五、要求入党的用心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经支委会讨论同意,方可列为发展对象。

六、理解新党员,务必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在听取党支部、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半数才视为透过。

七、预备党员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内,党支部要透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要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的基础上,按时作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一、年初要制定党员培训教育计划。学习资料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基本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各种业务知识、时事政治等。

二、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党课教育。

三、每年年底召开一次党员组织生活会,对照党员标准,检查总结自己在学习、思想、工作等方面的状况。

四、建立党员活动室,订发党报党刊,开展电化教育。

五、机关支部委员会要认真做好学习记录和考勤工作,做到学前有准备,学中有讨论,学后有总结。组织党员撰写心得体会。党组织定期和不定期对学习状况进行检查或抽查。

六、机关支部委员会可采取外出集中参观学习等形式,用心开展革命传统、爱国主义等教育。

七、要用心组织党员干部参加上级党组织举办的各种学习培训。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为了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理解党内外群众监督,提高党员自身素质,持续共产党员先进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照上级党组织的统一部署,每年进行一次。

二、民主评议党员务必坚持实事求是、发扬民主、公开平等的原则,按照评议的资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主要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党支部召开支委会讨论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学习资料,并组织党员进行学习动员。

(二)自我评议阶段: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党员个人写出自我评价的发言提纲。

(三)民主评议阶段:召开党小组会,在党员个人述职自我评价的基础上,小组党员开展相互评议,按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进行测评投票。还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征求群众意见。

(四)组织考察阶段:召开支委会对民主评议的意见进行讨论分析,结合支部平时掌握的状况,对每个党员构成组织意见,并同本人见面。同时,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组织考察务必充分发扬党内外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五)表彰和处理阶段:对民主评议出的优秀党员,支部能够用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推荐到上级党组织表彰的优秀党员,务必经党员大会讨论透过。评议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务必由支部大会讨论给予相应处置,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对评议中揭露出来的违法乱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

四、评议工作结束后,机关党支部支部构成总结材料报上级党组织,并理解检查和验收,对达不到要求的要进行补课。

五、对民主评议党员的各种文件、鉴定材料等,按规定及时装入党建工作资料袋,以便查阅。

党费收缴制度

自觉、按时、足额缴纳党费,是党员务必具备的一个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一项基本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为切实搞好机关党支部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党员务必本人交纳党费,除非有特殊状况,方可委托其他党员转交。

二、党员务必按期交纳党费。一般应按月交纳党费,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就认为是自行脱党,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的,由支部讨论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将其除名。

三、党员务必按规定交纳党费,按中央组织部关于党员交纳党费具体标准的规定,不可少交。党员自愿多交纳党费,能够不限。

四、党费务必由支部专人负责,一般由支部组织委员管理,若需换届,务必及时办好移交手续。

五、支部应按月将本支部收入、上缴党费的金额详细记入《党费收缴登记薄》。

六、收缴党费人员务必及时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党费,不得个人长期保管现金。

七、党费的收缴状况,支部应每半年检查一次。

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一、为充分发挥机关全体党员民主教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用心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推动党务政务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机关支部实际,制订本制度。

二、下列事项,列为党务政务公开资料:

1、机关党建工作目标及考核考评状况;

2、对党员的考核考评状况;

3、入党用心分子及建党对象培养、发展状况;预备党员培养、发展、转正状况;

4、机关党支部和党员受到表彰、奖励、记功及通报批评、处分或处理状况;

5、机关党支部和党员廉洁自律状况:

6、机关党支部和党员受到投诉举报状况;

7、党费收缴及变动状况;

8、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三、党务政务公开,采用党务政务公开栏发布、会议通报等形式,必要时,有关事项公开前应当先行公示,充分听取党员及党外群众的意见。

四、党务政务公开,能够区分不同状况,采用年度公开、半年公开、季度公开、月度公开的方式。必要时,能够随时公开。

五、党务政务公开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周,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

六、有关事项公开前,应当报经支部书记审核,重要事项还应报经局党委审核批准。

七、党的秘密事项,应当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八、党务政务公开的资料或方式,不得侵犯法律规定的公民个人名誉权、人格权和保密权。

九、机关党支部应当主动征求、认真听取、用心采纳党员和党外群众及有关方应对党务工作提出的意见。

十、党员及党外群众对党务工作的推荐、批评和意见,应及时反映,并合理采纳。

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度

一、为贯彻中央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以党风建设促进机关支部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倡导诚信意识、廉洁意识和职责意识,特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

二、支部书记、委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措施和任务的贯彻落实。

三、抓好党风廉政教育,经常对党员进行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和道德法制教育,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四、严格遵守党的规章制度,严守党的纪律,不泄露党的秘密,不牟取私利,不铺张浪费,不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维护党的形象。

五、协助上级纪检部门做好机关支部信访件的调查工作,及时反映热点、难点问题,做好协调、疏导工作。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每半年分析、研究一次支部廉政建设状况,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廉政建设方面的新状况和新问题。

党内监督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切实履行机关支部的监督职能,持续党的先进性,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支部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支部对党员个性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资料:

1、能否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

2、能否按时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3、能否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议事与决策规则,做到决策科学、民主。

4、能否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5、能否尽职尽责,努力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6、能否执行党和国家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

7、能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做到廉洁自律,模范遵纪守法,严格按照制度办事,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8、能否坚持原则,敢于同各种错误倾向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二)党内监督的主要形式:

1、党组织的监督,即党的上下级组织之间互相监督和党组织对党员的监督。

2、党员之间的互相监督,即党员之间、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党员与党员领导干部之间的监督。

3、纪律委员所实行的监督。

(三)党组织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

1、定期检查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的状况,个性是党员领导干部能否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能否如实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工作、作风等状况,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督促定期开展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3、机关党支部应及时了解和掌握机关党员以及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和廉政建设状况,要将了解和掌握的状况如实向上级党组织反映,遇有重大状况应及时报告。对于群众意见较大、有发生违纪苗头的党员干部,支部主要负责同志应会同其分管领导对其进行批评帮忙,提出告诫。

4、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党支部接到对党员干部的检举和控告,有权进行初核,并报告上级纪检部门。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切实保障党员行使监督的民主权利,严肃处理阻碍党员正常行使监督权利和打击报复的行为。

(四)监督保障:

党支部应按照本制度规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发挥监督作用。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正确履行职责,自觉理解监督。对违反本制度的,视情节追究职责,严肃处理。

党建工作制度(四):

20xx年党建工作制度

2009年,市发改委党建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发展改革中心工作,用心作为,科学务实,深入开展和谐机关建设,进一步推进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用心贡献。

一、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全面提升机关党员干部政治素质

一是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的十七大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也是今年我委机关党的建设的一项中心工作。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把活动的重点放在“实践”上,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为契机,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的理念,自觉运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提高应对复杂经济形势的潜力,用心有效地推动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认真参加市里组织的系列活动,并结合我委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扎实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二是认真开展日常政治学习。充分发挥党支部集中学习、党小组学习、党员自学等多种形式的作用,保证政治学习的时间和质量,确保政治学习与业务工作同抓共促。三是用心组织支部书记和入党用心分子参加各种培训活动。力争透过培训,打牢支部书记的思想理论基础,不断提高其领导党建工作的潜力素质;进一步端正入党用心分子入党动机,加深对党的认识,提高入党用心分子的政治素质,使其早日到达党组织的培养要求。

二、加强组织建设,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围绕基层党组织建设,今年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好党员发展工作,确保党员发展质量。严格发展程序和标准,严把公示、政审、谈话等重要关口,确保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二是继续开展党员目标承诺活动。在认真总结我委2008年党员目标承诺试点工作状况的基础上,根据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的安排部署,继续开展好党员目标承诺活动。以业务工作为活动的切入点和落脚点,透过目标承诺使广大党员干部自我加压,促进各项工作目标的圆满完成。三是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高度重视机关党建工作,进一步配齐、配强党务干部,加强对党务干部的教育培养,确保基层组织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四是做好党员组织关系和党内信息数据的维护与管理工作。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确保党员组织关系和组织生活不出现断档,做好党内信息数据系统的维护管理,并及时报送上级党组织。

三、加强机关自身建设,为促进中心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提升干部队伍的精神境界,构成良好的团结氛围,以和谐向上的机关风气构成强大的工作合力,为促进全委中心工作奠定坚实基础。重点抓好四个方面:一是抓好和谐机关建立活动,加大机关文化建设力度。以构建学习型、服务型、文化型、廉洁型机关为主要资料,以建设公平正义、关系融洽、政令畅通、清正廉洁、充满生机的机关为目标,大力加强思想、作风、制度、文化、廉政建设,逐步建立礼貌向上、充满活力的和谐机关。着力加强机关文化建设,逐步建立全方位、深层次、有内涵、有特色的威海发改委机关文化体系。二是做好各项帮扶工作,力求产生良好社会效应。加大调研力度,全面掌握所联系村、敬老院等的实际状况,用心研究发展出路,认真做好贫困户、贫困职工的帮扶工作,尽最大努力给他们带给帮忙,解决生产生活上的实际困难,确保圆满完成帮扶任务。三是继续抓好争创“优秀工作成果”活动。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目标,结合我委实际,选准优势项目进行选题立项、认真培养,确保成果的“创新性、领先性、实效性”,使工作成果水平更高、质量更好、影响更大。

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促进机关作风进一步转变

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山东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办法》,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决拒绝腐败现象的发生。突出抓好“权力就是职责、权力就是义务、权力就是服务、权力就是奉献”的教育,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防线。突出抓好三个结合:一是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将廉政文化建设作为提高机关干部素质、规范机关工作人员的从政行为、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拒腐防变潜力、促进机关各项工作协调健康发展的有力措施。二是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和谐机关建立结合起来。三是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依法行政、廉洁自律、勇于同违法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机关党员队伍的良好形象。加强平安机关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职责制,认真做好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有针对性地解决机关作风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五、加强群团组织建设,切实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

机关工会要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解决职工实际困难、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作为今年的工作重点,组织开展系统内乒乓球比赛、征文比赛等文体活动,用心组织职工参加市直机关第九届运动会和庆祝建国六十周年红色歌曲传唱活动。团支部要把青春创业、青春绿化、青年志愿者、青年礼貌号、青年岗位能手争创等“青”字号工程抓好,于植树节期间开展青春绿化活动,学雷锋月期间,组织一次青年志愿者义务服务活动,结合庆祝建国60周年,开展一次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妇委会要用心探索“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的有效机制,不断加大妇女儿童维权的宣传力度,围绕和谐家庭建设,深入开展家庭文化建设活动,激励广大妇女创新、创造、创业精神,推动妇女工作创新开展。

党建工作制度(五):

机关党建工作制度

为了更好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市直机关党工委的《实施意见》。促进局机关党组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结合局机关实际,特制定以下党建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

一、总支部委员会会议议题

1、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直机关党工委,局党委工作部署,结合局机关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

2、讨论研究局机关党建工作的重大问题和以机关总支部委员会名义上报下达的文件;研究机关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实施意见;研究年度工作总结。

3、研究局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礼貌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4、研究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团体工作的重大事项。

5、研究讨论机关入党用心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发展及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6、讨论决定对机关党员的奖惩(含对先进群众,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推荐,考核,表彰;对违法违纪党员的处理并上报)。

7、研究市直党工委,局党委临时交办的有关事宜。

二、总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

1、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规范的议事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的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2、总支部委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遇特殊状况和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3、会议由书记召开并主持,会议时间,议题,一般由组织委员负责通知,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委员,务必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4、总支部委员会会议务必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才能举行,讨论决定问题时,务必充分发挥民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吸收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5、会议记录由组织委员负责,记录要清晰,忠于发言人的意愿,对听不清楚或未记全的重要意见,要及时请发言人核对补充。会议记录在会后由副书记审核签注后送书记审定。

6、对会议议定的事项,各委员务必坚决执行,对归口负责上报或落实的该项要按时完成,并及时反馈(包括市直机关党工委要求上报的有关事项)。

7、与会人员要遵守会场纪律,集中精力开会,未经主持人同意不得处理与会议无关事宜,更不能中途擅自离会。

8、与会人员要自觉遵守会议保密纪律,杜绝自由主义现象发生。

三、请示报告工作制度

1、支部委员会每半年、总支部委员每年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征求党员的意见,理解党员的评议和监督。

2、总支部至少每年召开一次机关党员干部大会,听取局行政负责人通报主要工作状况,

3、支部每季度向总支汇报党建工作,总支每半年向局党委汇报机关党建工作,

4、总支坚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对政策上把握不准的党内重大问题随时请示报告,对党工委布置的工作要及时汇报完成状况。理解上级党组织的监督和指导。

5、每个党员都要按时参加党的组织活动,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状况,党员外出时间较长,应以书面形式,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状况,归队后应当面向党组织负责人汇报,自觉理解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平时有重大事项,要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

6、入党介绍人要定期向所在党支部汇报被介绍人的思想,工作,学习等状况,取得支部的指导和帮忙。

四、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1、党员交纳党费应做做到自觉,主动,用心,在每月的20日前应由本人亲自交给党小组长,党小组长应及时登记,造册,做好党员党费证记录,并将收缴党费及时上交支部组织委员。支部组织委员按时上交总支组织委员。

2、党员如遇特殊状况不能按时交纳党费,能够补交,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走超过三个月。对不按时交纳党费的党员,支部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3、党员应交纳的党费比例,由各支部组织委员按照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比例和按照统一的核定,党员务必足额交纳。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由支部组织委员会核算后通知党员本人,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总支应在每年年终,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状况。

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透过其预备党员之月开始同正式党员一样按规定交纳党费。

5、所有收缴的党费由机关总支每季度一次统一上交汇入党工委的党费账户,局机关党组织不留成党费,不得拖延上缴或借支,挪用党费。

五、党员学习培训制度

1、培训资料: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章》、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基本政策,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形势任务教育等资料。

2、党员学习教育要做到“六有”:有学习计划,有相对固定的学习时间,有学习记录本,有学习考勤中,有个人笔记本,有学习心得体会。

3、每个月召开一次党员学习会,学理论,学党章,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局领导每年要为党员上课2-3次。

4、党员每年写2篇以上学习心得,每半年召开一次学习交流会,党员中心发言,交流学习心得。

5、机关总支部委员、支部委员及专职党员干部的培训教育,每2年至少轮训一次。

6、用心选送党员干部参加党校各种学习培训,定期举办党员培训班。

7、创新学习载体,丰富学习内涵,采取辅导报告,办培训,组织对党员进行学习培训。

8、组织入党用心分子参加市直机关党工委培训班学习培训

9、努力搞好党员干部职工的岗位培训和技能培训,用心创造有利条件,鼓励不脱产学习,深造学习,倡导岗位成才,自学成才。

六、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制度

1、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用心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党小组会每月一般安排一至两次,支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总支部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课教育一般每季度安排一次,

2、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学习教育,时事政策教育和自我教育,个性是加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素质,

3、严格党员管理。每个党员都务必编入一个支部过组织生活,督促党员履行义务,并按照规定交纳党费。

4、坚持民主生活制度,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对照党员标准,个人检查总结自己在学习,思想,工作,作风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状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防止的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克服和制止党内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5、机关党总支每半年,支部每季度分析一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切实改善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6、党员领导干部,机关党总支部委员,支部委员每半年至少与党员谈心一次;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每年至少开展谈心一次。

7、定期组织民主评议党员,每年年终,结合工作总结,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8、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对违法违纪党员要严格按《党章》及《党纪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9、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入党员用心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得考察,严格把好质量关。

10、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状况,个性是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状况。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状况,每半年在党内通报一次;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状况,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一次。对多次或长期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进行批评教育。

11、严格按照规定接转党的组织关系。党员在调动工作办理行政关系同时,要办好转接党组织关系的手续。

12、建立党员活动室,配发党报党刊,及时下发上级文件,扩大党员的行情权,定时公开党内事务。

13、用心开展革命传统,爱国主义,思想道德等教育,每年组织1-2次市区周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参观学习,每年组织一次义务活动。

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在年度考核,年终总结时或上级党组织同意安排的时间内进行。

2、民主评议党员按照“学习教育,自我评议,民主评议,组织考核,表彰和处置”等五个环节进行,重点抓好党内互评,群众评议和支部考评工作。

3、对党员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组织学习《党章》党的重要理论和领导讲话精神,提高对党的性质,理想,宗旨,纪律的认识,为自我评价和民主评议打好基础。

4、评议按支部或党小组进行。党员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作风,个性是学习实践中“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方面的状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5、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参加民主评议,对照党员标准进行的处评,互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小组长要做好会议记录。评议期间非特殊状况不得请假。

6、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本局的持续共产党先进性具体要求,在对党员进行坚持党员标准教育和党员做出自我评价与自我批评的基础上,党员要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支委会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后,对每个党员构成评议意见通知党员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评议状况。

7、对评出的优秀党员进行表扬或表彰;对模范作用不突出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忙;对不合格的党员,支委会区别不同状况,提出限期改正或者劝退,除名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表决,报党工委审批。

8、认真做好评议党员工作总结,并将评议党员状况上级组织。

八、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1、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和各项规定。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议,决定,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报告制度和廉政谈话制度。

3、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逐级汇报制度。定期向党工委,局党委汇报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状况,原则上每半年汇报一次。如发生违纪违法等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4、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其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5、实行廉政职责制。局主要领导是第一职责人,分管领导按照分工,负责对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及党员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执行状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6、加强党内外监督。经常听取党员,民主党派,党风廉政监督员和群众的意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对反映党员在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并反馈通报有关状况。

7、要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资料,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自觉理解群众批评和监督。

8、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的建设,把上级有关规定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实际状况结合起来,完善相关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确保有效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的实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9、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准使用公车办个人私事。不准收受“”红包,礼金,礼品,不准借婚喜庆这机敛取财物,严禁参加一切可能影响公务的活动,不准向管理对象索要任何好处,发现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和处理。

10、展任前谈话,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等三项谈话制度,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谈旖教育,指出不足,限期整改。

11、履行监督职责。每年对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状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廉政从政状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和考核;定期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和制度的落实状况

12、实行职责追究。在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中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职责人,按中央《规定》和省市《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对其实行职责追究。

九、机关党建工作职责制度

1、建立和完善机关工委统一领导,局党委负总责,机关党总支组织抓落实的机关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局党委书记为机关党建的第一职责人,对局党建工作负主要领导职责,机关总支书记为党总支工作的具体负责人,支机关实施党工委,党委的决议,决定,要求和党建各阶段工作目标的实现负主要职责,党委其他成员齐抓共管机关党建,机关党组织具体负责抓落实,做到党建工作与本局的业务工作一齐部署,一齐检查,一齐考核,一齐总结。

3、总支,支部委员在局党委和总支的领导下,负责日常党务工作,严格执行各项工作任务,协同完成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任务。

4、中层行政领导要按照总支分工,落实“一岗双责”制,抓好分管的党建工作,在布置。检查。考核,总结行政业务工作时,同步强调党建工作。

5、党小组长要按照各级党组织的要求,对本小组党建工作负责,认真抓好本小组的党建和思想政法工作,听取党员的思想汇报,协助做好党员的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好党小组的各项会议和活动,带领党员完成各项任务,定期向总支报告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及时收缴党费,做好会议记录,

6、抓好党组织的自身建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报告,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月工作安排,实行目标管理,组织分工任务落实到人,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总支委员会,结合局中心任务,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工作,审核发展党员,布置,总结党建工作任务。

7、深入开展党建创先工作,创礼貌单位和创“五好支部”等活动,建立建立工作职责制,每半年研究一次创先状况,每年表彰先进党支部,党小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及时总结党建工作经验。

8、格党的组织生活。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下自我批评;严肃党的纪律,处置不合格党员;按规定及时收缴党费;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9、坚持按期换届选举制度。按期《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按时进行换届选举工作,按规定配齐强总支、支部班子。

10、实行严格的职责追究,对不履行职责,工作不落实的党组织,党务干部和党员。要实行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

党建工作制度(六):

党建工作制度

党工委议事规则

为进一步加强办事处党工委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规范班子行为,提高班子民主决策和议事水平,特制定新州办事处党工委议事规则。

一、党工委实行群众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一)党工委对有关政策性、原则性、事关全局性问题都要提交党工委会议进行讨论,依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明确的规定,然后分工负责执行;(二)避免个人专断和主观决定重大问题的倾向,防止出现遇事互相推诿或无人负责的状况,充分发挥党工委的领导作用。

二、党工委会讨论决定问题的范围:(一)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及重要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并结合办事处和社区(村)的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二)研究决定党的建设方面的重要问题,制定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重要措施;(三)研究办事处和社区(村)发展规划和重大决策;(四)研究决定党工委、办事处一般干部的培养使用调整和考核奖惩,研究决定对社区(村)党组织、居(村)委会负责人的职务任免及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五)研究决定上级政府及部门重要投资的使用,重点物资的分配和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的资金使用;(六)研究制定社区(村)精神礼貌建设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重要措施;(七)研究决定计划生育的重大事情;(八)研究解决工会、共青团、妇联、武装等组织提出的重要问题;(九)讨论和决定向旗委、旗政府提出重要问题的请示、报告及重要工作总结;(十)讨论和决定其他需由党工委会议研究的重要问题。

三、会议程序:(一)由主管领导和主管部门提出议题,请示主要领导同意;(二)有关方面做好议题准备;(三)进行相关部门和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四)将讨论的议题提前通知,有关材料送达领导班子成员,以便做好发言准备;(五)召开会议群众讨论,做出决定;(六)按群众决定分头组织落实。

四、定期召开党工委会:(一)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党工委会议,特殊状况可临时召集;(二)党工委会议由党工委书记主持,书记不在可委托党工委副书记主持召开;(三)党工委委员不超过半数,对任何问题都不能以党工委会议的名义作出决议。在紧急状况下,党工委成员不足半数时处理的重大问题,事后应向党工委会议报告;(四)参加会议人员为党工委委员。不是党工委委员的党政班子成员可列席会议;(五)会上,由主持人或主持人指定有关人员说明议题、目的和要求,交会议讨论。与会人员要本着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各抒己见,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和推荐。

五、议事底线:一次性开支在10000元以上的资金使用由党工委会议研究制定。

六、决议的构成:(一)要透过民主讨论,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统一思想,构成决议或决定;(二)凡是经会议群众研究做出的决议或结论,务必严格执行;(三)要明确规定每个人对决议所负的职责,做到事事有人管,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保证决议得到有效贯彻执行。

七、议事纪律和原则:(一)个人不得决定重大问题,特殊状况临时作出决定时,事后需迅速向党工委报告;(二)群众讨论决定问题,务必坚持“四个服从”的原则;(三)严格遵守会议制度,严守会议秘密。

八、建立和健全党工委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包括:会议名称、开会时间和地点、会议议题、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会议主持人、讨论状况、会议作出的决定、透过的决议及表决状况、记录人等资料。会议结束后主持会议者阅签。

党建工作制度(七):

市党建工作的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全市党建工作,不断规范和落实党建工作职责制,建立健全加强党的执政潜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等四个持续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文件的通知》、《中共*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央、省属在酒单位党建工作报告联系制度(试行)的通知》精神以及党内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报告制度

各乡镇党委、市直部门和单位党组织、市直企事业单位和党的关系在敦的中央、省属单位党组织应定期不定期向市委汇报党建工作。市委将采取调研、座谈、听取汇报等多种方式了解掌握各党组织党建工作状况,切实加强党建工作的领导和工作指导。

1、全年工作计划。每年3月底前,各乡镇党委、市直部门和单位党组织、市直企事业单位和党的关系在敦的中央、省属单位党组织应根据市委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党组织关于党建工作的要求,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并以正式文件向市委报告,同时抄送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及市委有关部门。

2、半年工作汇报。每年7月底之前,各乡镇党委、各部门和单位党组织、市直企事业单位和党的关系在敦的中央、省属单位党组织向市委组织部书面汇报半年党建工作状况,同时报送市纪委和市委有关部门。资料为工作目标任务落实状况、党建工作的创新做法、成功经验、存在问题和下半年工作措施。

3、全年工作总结。每年元月底之前,各乡镇党委、各部门和单位党组织、市直企事业单位和党的关系在敦的中央、省属单位党组织就上年度党建工作完成状况向市委作出书面总结报告,同时报送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及市委有关部门。资料包括全年工作任务完成状况、主要做法和体会、取得的工作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下一年度主要打算。同时,乡镇党委、部门和单位党组织要向党员代表会议或党员大会报告。

4、其他工作。各乡镇、市直部门和单位、市直企事业单位以及党的关系在敦的中央、省属单位党建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重大活动,应及时向市委及市委组织部报告。

二、联系制度

各乡镇党委、市直部门和单位党组织、市直企事业单位和党的关系在敦的中央、省属单位党组织应加强与市委组织部的经常性联系,努力构成党建工作相互协调、相互支持、相互沟通、相互促进的良好互动关系。

1、市委组织部门要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加强对各部门、各单位党建工作的领导和工作指导,有计划、有重点地深入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党建工作调研,掌握状况,总结经验,分析不足,帮忙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2、中央、省属在敦单位党组织要健全抓基层党建工作的内设机构,并确定专人持续与市委组织部的经常性联系,及时反映本单位党建工作动态和信息,了解地方党委对基层党建工作方面的要求。

3、中央、省属在敦单位也要依托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对基层干部开展培训,市委组织部门要将其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统一组织实施。

4、中央、省属在敦单位党组织要将党建工作负责同志和党务工作人员花名册及联系方式及时报送市委组织部备案,如有人员变动时应及时告知。市委组织部也要将分管领导、相关组室人员的联系方式通报中央、省属在敦单位党组织,以便加强工作联系。

5、在上级业务主管单位来人调研检查党建工作时,中央、省属在敦单位党组织应提前向市委组织部通报。市委组织部应主动约见,沟通党建工作状况,交流意见推荐。

6、中央、省属在敦单位应将上级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关于党建工作方面的状况及时报告市委及市委组织部,市委及市委组织部也要加强与中央、省属在敦单位上级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的联系,及时通报在敦单位党建工作状况。

7、中央、省属在敦单位要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干部双重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双重管理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程序办事,涉及干部调整、任免的事项,应当事先与市委沟通,并报告干部的有关状况。

三、会议制度

各乡镇党委、市直部门和单位党组织、市直企事业单位和党的关系在敦的中央、省属单位党组织要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党的组织工作制度,严格按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等有关会议。

1、民主生活会

各乡镇党委、市直部门和单位党组织、市直企事业单位和党的关系在敦的中央、省属单位党组织要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一般应按照市委的统一安排进行。中央、省属在敦单位也可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党组织的安排进行,但事先应报经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同意。

各乡镇党委、市直部门和单位党组织、市直企事业单位和党的关系在敦的中央、省属单位党委在召开民主生活会时,应按有关规定,做好与市委的衔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应根据各单位的具体状况,派人进行具体指导,民主生活会结束后,应向市委及市纪委、市委组织部书面报告会议状况,党的关系隶属市直机关工委的中央、省属在敦单位,同时向机关工委报告会议状况。

2、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

(1)各乡镇党委一般应于任期届满三个月前,市直部门、单位和中央、省属在敦单位一般应于党委、总支任期届满两个月前召开委员会,研究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在召开委员会前,由党委、总支的主要领导与市委组织部进行沟通。市直部门、单位和中央、省属在敦单位党委、总支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市委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2)各乡镇党委、各部门、各单位党委、总支与市委沟通之后,应及时召开委员会构成决议,并于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一个半月前,向市委正式呈报《中国共产党***委员会关于召开第*次党员代表(党员)大会的请示》。

(3)中央、省属在敦单位党委、总支在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时可邀请市委组织部派人参加,如有必要,市委也可指派组织部门安排专人指导做好大会筹备工作。

3、工作座谈会。各乡镇党委、市直部门和单位党委、总支、市直企事业单位、党的关系在敦的中央、省属单位党委、总支每年至少要召开二次党建工作座谈会,了解状况,加强沟通,交流经验,研究问题,并根据座谈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指导意见和改善措施。

4、党建工作有关会议。市委要将中央、省属在敦单位党建工作与地方党建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要求、同检查。召开大型党建工作会议、有关基层党建工作专题会议时,应当通知中央、省属在敦单位党组织参加。

四、职责制度

各乡镇党委、市直部门和单位党组织、市直企事业单位、党的关系在敦的中央、省属单位党组织应建立健全抓党建工作的职责制度,努力构成职责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促进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各级党组织抓党建工作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委关于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研究制定本单位、本部门基层党建工作规划、计划、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2、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领导和指导基层党组织有效开展工作。各乡镇党委、市直部门和单位党组织、市直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属在敦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基层党建工作,凡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要及时成立党组织,不具备条件的,可采取建立联合支部、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等多种形式开展党的工作。

3、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及时整顿软弱涣散、作用发挥不好的基层党组织。

4、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注意在生产一线发展党员,注意发展年轻党员、女党员和少数民族党员,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认真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引导党员自觉履行义务,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权利。

5、关心爱护基层党务干部,为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带给必要的条件。

6、做好基层党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

各级党组织对本单位、本部门基层党建工作负总责,书记是抓基层党建工作的第一职责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职责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基层党建工作。构成党委统一领导,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党建工作格局,努力到达组织坚强有力,党员作用突出,工作得到促进,人民群众满意的党建工作目标。

五、考核制度

为落实党建工作职责制,建立党建工作考核及反馈制度。

1、考核资料。每年年终市委将按照年初党建工作的总体部署,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以及中央、省属在敦单位开展党建工作的状况进行年度考核。

2、考核方法。要建立对乡镇党委、市直部门和单位党组织贯彻落实党建工作的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可单项考核,也可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资料,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业务工作考核一并进行,必要时能够组织专门考核;对中央、省属在敦单位的考核,市委每年年终派出考核组,根据全市党建工作实际,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部分单位进行实地考核;党的关系隶属市直机关工委的中央、省属在敦单位的考核,由机关工委根据市委的统一安排组织实施。

3、考核结果反馈。考核结束后,市委将考核结果及时向各单位进行反馈;对中央、省属在敦单位的考核结果,还要向其上级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进行通报。

4、考核结果运用。市委将加大考核结果运用力度,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工作实绩评定的重要资料,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对制度落实好的党组织予以表彰。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制度不落实的要公开通报、限期整改。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党组织,根据领导班子建设的需要,市委及时进行调整;党的关系在敦的中央、省属单位,市委推荐其上级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进行领导班子调整,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党建工作制度(八):

党建工作制度

中共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是公司的政治核心。主要任务是:正确贯彻执行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党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组织建设,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战斗力,使党委成为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坚强核心,并保证党的政治路线的实现。

一、认真组织党政领导班子全体干部和广大员工的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全体干部员工的政治素质,认真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使党的主张变为广大干部员工的自觉行动。

二、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领导班子建设是党的核心问题,以培养、吸引、用好人才为基本环节,进一步加强改善人才队伍建设,努力开创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良好局面。

三、坚持“以人为本”的精神开展党建工作,把关心员工作为党委工作的重要资料,用对员工的情换取员工对党委的爱,透过关心人、帮忙人去教育人、激励人。

四、坚持党的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是党的根本原则,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每个党员和干部都要自觉加强党的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坚持执行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组织原则,不允许任何人凌驾于党组织之上。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建立健全保证监督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吸引力,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五、坚持党员标准,提高党员质量。党员队伍的建设是党的建设的基础,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建设一个好的党员队伍。

六、党委每季度召开一次党支部书记会议,听取对党建工作的意见的反映,专题研究党务工作。党支部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党建工作会议,专门研究党支部工作的开展。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制度是党内开展用心的思想斗争,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防止和抵制各种腐朽思想文化影响的侵蚀,保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措施。

二、党组织领导成员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透过批评与自我批评,沟通思想,提高政治素质,自觉遵守党纪政纪法规,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党员每年至少要参加一次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可与民主评议党员相结合,总结成绩,找出差距,提出下一年度奋斗目标。

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也能够根据工作需要,提前召开或适当增加大会的次数。凡经党员大会讨论的问题,都要在统一思想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构成决议。同时,确定专人做好记录。

二、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状况也可随时召开。会议由党组织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或出缺时,由副书记召集主持。每次会议务必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能召开。

三、党小组每月召开一至二次,如遇特殊状况,按党组织要求可增加或延迟召开,每次党小组会,党小组长应认真掌握中心议题,组织党员展开讨论。

五、党课一般1―2月开展一次。联系实际,采取多种形式,使

党员真正受到启发和教育。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要求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透过对党员的正面教育、自我教育和党内外群众的评议及党组织的考核,对每个党员在各项工作中的表现和作用作出客观的评价,并透过组织措施,到达激励党员、纯洁党组织、整顿党员队伍的目的。

二、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评议中,要坚持做到摆事实,讲道理,对照标准严格要求,不搞上纲上线,蓄意整人。

三、坚持民主分开的原则。在评议中,要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广大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的评议意见。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理意见要与个人见面,并允许申辩。

四、坚持平等原则。要做到党员评议标准面前人人平等,不论党员还是党员领导干部,都有要一视同仁,严格要求。

五、民主评议党员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可在“七一”期间结合评比表彰一并进行,也可在年终结合工作总结进行。

发展新党员制度

一、支部坚持把组织发展工作列入议事,坚持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和原则,制订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做到每半年讨论发展工作一次。两年未发展党员的,党组织书记务必向上级党委作出检查并说明原因。

二、每个支部要持续2―3名入党用心分子常数,采取多种形式培训入党用心分子,使他们了解党的基础知识。同时分配必须工作,让他们在实际工作中理解考察锻炼。

三、支部指定两名党员培养一名用心分子,引导用心分子端正入党动机,树立共产主义理想。指导他们学习邓小平理论,实践“三个代表”要求,让他们在ぷ魇导卸土冻沙ぃ芊⑾蛏希】斐墒臁/SPAN》

四、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工作程序,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确保党员发展质量。

党员“十要十不要”

“十要”

1、要带头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做“三个代表”忠实实践者;

2、要遵守党的纪律、国家的法律法规,用心完成党组织分配的

工作;

3、要出色完成本职工作任务,争做单位先进工作者;

4、要用心为单位发展出谋划策,分忧解维;

5、要经常与党组织持续联系,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

生活状况;

6、要及时、足额缴纳党费;

7、要密切联系群众,反映群众呼声,维护单位的整体利益和干

部群众的合法权益;

8、要配合单位党组织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忙干部

群众解决工作和生活上的实际困难。

9、要自觉维护单位形象,用心倡导并参与精神礼貌建设活动;10、要带头执行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

“十不要”

1、不要信谣传谣,做有损党和国家利益、形象的事;

2、不要信教或参与任何宗教活动;

3、不要参与单位、社会非组织的活动;

4、不要参加封建迷信活动;

5、不要组织和参与大操大办活动;

6、不要参与群众上访、闹事的活动;

7、不要参与赌博活动;

8、不要拒交、迟交、少交党费;

9、不要游离于党组织之外,擅自行动;

10、不要不思进取,把自己等同于甚至落后于普通群众。

党组织书记主要职责

1、负责单位党组织全面工作,召集党员大会和党组织委员会议;2、组织全体党员学习贯彻落实上级组织的决议和指示;

3、用心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单位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单位实际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4、经常联系干部群众,支持单位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开展工作,对单位发展的重大问题献计献策;

5、围绕单位中心工作,策划组织开展党建主题活动,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协调单位内部各方面工作的关系,为干部群众排忧解难;

6、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定期组织党员过组织生活,及时足额交纳党费。做好培养入党用心分子和发展党员工作,及时把贴合条件的优秀群众吸收到党内来;

7、帮忙建立健全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支持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8、在单位干部群众的支持下,创造性地开展单位精神礼貌建立活动。

党组织职责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群众,努力完成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4、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5、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用心性和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支持他们在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6、对要求入党的用心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7、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群众和群众的利益;

8、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9、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领导他们依照法律和

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并主动帮忙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10、完成上级党组织分配的其它工作。

党员的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已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议,服从组织分配,用心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

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急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党员的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理解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推荐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申辩,其他党员能够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能够声明保留,并且能够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到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到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予负责的答复。

党建工作制度(九):

农村党建工作制度

为强化社区党建工作和监督检查,指导制约机制,密切党群关系,培养新人才,特制定本制度。

一、坚持民主集中制,要按期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支部班子民主生活会,支部每半年向全体党员报告一次支部工作。

二、坚持党的纪律,党支部要教育党员务必做到“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每个党员都要自觉执行党的决议用心完成任务。

三、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每季进行一次党课教育,按照支部安排进行活动,每个党员务必自觉参加,党员领导干部要个性注意好双重组织生活。

四、坚持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对有问题有党员要进行诚勉谈话,对不合格的党员要及时进行组织处理,处理状况要层层上报备案。

五、坚持实行党员重大问题报名制度。

六、坚持实行对党建工作考核制度,从促进工作和突出效果出发,量化党建考核资料,每半年考核一次,强化党建工作和监督检查,指导制约机制。

党建工作制度(十):

公司党建工作制度

党风建设制度

1、领导班子坚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行动上与党中央持续高度一致。

2、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强化党员教育管理,严格党的纪律。

3、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习方法,加强党员的理想、宗旨、党风、党纪、廉政等方面的教育,着力提高党员的综合素质。

党日活动制度

1、坚持按计划开展党日活动,每两周开展一次,并将状况填入《党日活动手册》。

2、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

3、每个党员务必自觉参加党日活动,无个性理由不迟到早退或请假。

三会一课

1、认真制定“三会一课”年度计划,每月上旬安排半天开展活动,支部委员按计划轮流上好党课,并注意党课形式的多样化。

2、支部大会、支委会由支部统一安排,做到会议主题明确,目的、任务、要求具体,不图形式,注重实效。

3每个党员要置身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中,自觉参加“三会一课”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支部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党纪处分。

党费收缴制度

1、党员务必自觉交纳党费。

2、以党员每月工资总额为基数,按必须的比例交纳党费。400元以下的交0.5%;401―600元交1%;601――800元(交个人收入调节税后)交1.5%;801――1500元(交个人收入调节税后)交3%。

3、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党费者,作自行脱党处理,

经支部大会讨论透过后,予以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4、严格按时按规定上交党费,支部每季度向上级党组织上缴一次党费。

民主生活会制度

1、支部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

2、党员务必自觉参加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召开期间,因故不能参加者,务必提前向主持人请假,不得无故缺席。

3、民主生活会要求议题明确,准备充分,不走过场,切实解决问题,注重实际效果。

4、民主生活会应坚持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与会人员要畅所欲言,充分揭露矛盾,大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对力求解决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

党内外监督制度

一、健全党内生活,在党内构成个原则性很强、政治空气很浓而又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切实做到思想统一、政治坚强、组织纯洁、同心协力、使之成为富有战斗力的坚强堡垒。

二、党委务必坚持集中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重大问题群众讲座决定,实行一人一票的民主表决程序,日常工作分管权限处理。

三、党委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进行思想汇报、学习文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整改措施,理解群众监督。

四、党委委员和党支部委员,要按时参加所在支部、小组的活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五、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保障党员正确行使党内选举权、重大问题决策权和批评监督权。

六、提高党务、政务活动的透明度,做到办事原则、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向群众公开。

七、共产党员要自觉的把自己置于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自学理解党纪的约束。

党员廉洁制度

一、每个党员务必认真学习,坚决执行关于惩治腐败持续廉洁的有关规定。

二、端正经营活动中的指导思想,自觉抵制商品流通领域里的不正之风,做到“放不失控”、“管不失策”。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已,见利不忘义,有权不谋私。

三、对党员、干部、员工进行思想和宗旨教育,提高党员的党性观念,进行法纪教育,增强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进行反腐败教育,坚定党员清正廉洁,拒腐防变的决心,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树立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的信心。

四、严格财经纪律,做到厉行节约,严格按财务制度办事。严禁大吃大喝、公款请客送礼、行贿、受贿、索贿,铺张浪费、私事公办等不良倾向。

五、加强党员精神礼貌建设,移风移俗,禁止婚丧喜事大操大办及封建迷信活动,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提倡礼貌、健康、俭朴、科学的生活方式。

民主考评党员制度

一、按照省委组织部《民主评议党员和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暂行条例》,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由党委统一安排,支部每年对党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

二、党员评议可结合一年一度的“创优争先”活动,由党支部提名,报党委决定,表彰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严肃查处党员中违纪现象,处置不合格党员。

三、党支部根据党员个人的“争优”计划分别对党员进行考评。检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分配工作的完成状况、以及是否有违犯党纪国法的行为等方面。

四、考评采取个人自评、小组互评、支部测评和党委评审相结合的方法,把定量评与定性评结合起来。考评结果划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

党日活动日制度

一、认真制定党日活动计划,每个党员都要用心参加党组织生活秦好并保存党员活动原始记录,由活动主持人负责监督。

二、加强党员的管理和监督,定期组织丰富多彩的党内活动,做到三会一课,一月一次小组生活会,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进行思想汇报,学习文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每月的党员活动日,每个党员务必准时参加,党日活动时间,其资料不得脱离主题。

四、没有正当理由,党员连续三次不参加组织生活,不能评为优秀党员;连续六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也不向组织汇报思想工作状况的党员,作自动脱党处理。

党员培训制度

一、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党员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

二、每年集中一周时间(晚上),对党员分期分批进行轮训。对党员进行时事政治理论的教育(20小时)。

三、党委每半年对各支部委员、党小组长进行一次培训。学习党在不同时期的指导思想、学习精神,时间一天(8小时)。

四、每年对全体党员进行一次学习考试,成绩登记在册,作为评议党员的依据之一。

创优争先制度

一、开展评选优秀党员活动,是党对加强管理的重要工作。

二、党委每年结合党的中心任务和本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制订评

选优秀党员的规定和条件。

三、建立党员模范岗和党员职责区活动。

四、发动党员用心参加创先进党支部和一流班子,争当优秀党支

部,争当优秀党员、争当技术能手、争当创效标兵、凝聚力工程等活动,能够以支部、小组为单位,运用多种形式,要融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体,讲求实效。

五、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年“七一”进行一次总结和表彰活动。

党员管理制度

党员管理是党组织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透过必须的方式和手段,使党员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驶权利的活动。其具体工作主要是:根据党员数量、分布和流动状况,建立党的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审查和鉴定;严格党员的组织生活,加强监督和整顿纪委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表彰优秀党员,清除党内腐败分子,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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