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工作制度(范本8篇)

 杂七杂八   2018-07-17 05:49   638 views 人阅读  0 条评论

党支部工作制度(范本8篇)

党支部工作制度(一):

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1、党员年度目标包括党内生活、本职工作、遵纪守法和联系群众等资料。根据党员实际状况,因人制宜分解量化,分步实施。

2、用心按时参加党组织生活,按时按标准缴纳党费,用心参加党员培训和民主评议党员及其他党内群众活动。

3、建立《党员活动记载簿》、《党费收缴登记簿》等必要的簿册,将党员有关状况记录清楚,为考评带给依据。

4、对党员目标管理的落实状况,党支部适时检查,年终考核评比,并将考核状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和推优的主要依据。

二、党支部任期目标承诺制度

1、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支部二年任期工作目标,报党委审查后,经党员大会讨论透过。

2、党支部书记要代表党组织就任期工作目标向党员和群众(代表)作出承诺,并上报党委,作为考核评议的重要依据。

3、任期工作目标要分解落实到年度,逐年制定工作规划,逐年对照检查,逐年进行总结,并向支部党员大会和党委报告。

4、按照工作职责分工,要将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职责人,明确考核奖惩措施,落实岗位目标管理职责制。

5、任期届满时,结合换届选举,党支部要对任期工作目标的完成状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向党员和群众(代表)报告,理解查询和评议。

三、三会一课制度

1、党支部委员会(支委会)。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资料主要是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和党支部大会决议;研究制定党支部工作计划,总结全年工作;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方面的问题;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等。因工作需要,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但列席扩大会议的党员无表决权,非党人员不宜参加支委扩大会议。

2、党支部党员大会。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是听取和审议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接收新党员等。

3、党小组会。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听取党员思想汇报,及时向党支部反馈党员状况;组织党员学习,加强思想教育,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讨论发展党员、做好发展党员的跟踪培养工作;讨论对党员的处理、支部委员候选人、评选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问题和日常党建工作。

4、党课。党课一般每季度一次。资料一般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等。党课由党支部统一组织,可吸收用心分子、发展对象参加。

四、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的民主生活会一般以支部为单位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能够随时召开,下半年的民主生活会在翌年的一月底以前召开。资料:一般根据支部的实际状况进行,重点是围绕本支部党员中存在的思想、工作作风、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要开诚布公,互相谈心,沟通状况,交换意见。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要以与人为善的态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到达统一思想,增强班子团结,健全和活跃党内生活,加强和改善机关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的目的。要根据会上提出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五、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密切联系群众是我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我党生命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保证,是密切党群关系的有效措施,是一项富有成效的思想政治工作。为发扬党的密切联系群众的光荣传统,以持续党组织同群众的经常联系,特制定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1、主要联系对象:一是入党用心分子。主要是帮忙他们提高对党的认识,考察对党的方针政策的理解和执行状况。按照党支部的工作分工,正式党员要及时对申请加入党组织者、入党用心分子、预备党员进行党性知识教育和宣传,帮忙他们发扬优点,改正缺点,尽快成长。二是经济困难和伤残病职工。每个党员务必自觉主动联系困难和伤残病职工,与他们持续密切联系,关心他们的工作、学习、生活以及思想状况,尽心尽力为他们排忧解难。三是其他党外群众。

2、党员联系群众的任务是:用心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经常听取群众对党组织的意见、推荐或要求,掌握群众的思想动态,做好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忙解决群众生活中遇到的一些实际困难;做群众的知心人,密切党群关系;及时向党支部反馈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3、党员联系群众的的方式:可采取个别走访、谈心等方法,也可利用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倾听群众的意见,较准确地掌握联系对象的思想状况、心理活动、工作要求等,以便有针对性地修订工作计划。帮忙群众提高觉悟,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激发工作热情。谈话后要认真做好谈话记录。

4、加强廉政建设:反对腐败现象,是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党的建设的根本措施。党员要带头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凡要求干部群众做到的,每个党员,个性是党员领导干部应事先做到做好,自觉理解监督。

5、此项制度的落实状况纳入党员目标管理考核资料。

六、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的要求,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地进行,每年进行一次。整个评议工作一般分为学习教育、自我总结、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五个阶段进行。评议资料有五个方面: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是否和党中央持续一致。

3、能否正确处理国家、群众、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七、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1、发展党员务必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格按规定履行入党手续。

2、对入党用心分子进行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等教育,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

3、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用心分子进行一次考察,经过一至二年以上培养考察并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后,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列为发展对象。

4、列入发展对象的同志参加县直工委举办的党的基本知识培训。

5、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并构成政审材料。政审主要资料包括: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状况等。

6、支委会在公示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严格审查的基础上,将发展对象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

7、支部党员大会透过后,要及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8、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时,应主动向党支部提出转正申请,党支部要及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讨论。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9、将支部大会对预备党员讨论、表决结果,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八、“争先创优”制度

1、根据党委的统一部署,制定好“创五好党组织、争做优秀共产党员”活动计划,明确“创争”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资料和评比条件,纳入全年党建工作目标管理。

2、联系本党支部的工作实际和党员的思想实际,对“创争”活动进行动员、布置,教育和督促党员自觉参加“创争”活动。

3、结合党支部年度考核、民主评议党员、“七一”纪念活动等,对开展“创争”活动的状况进行有重点的检查、评比。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予以表彰。

4、每年对“创争”活动进行一次全面总结,肯定成绩,找出不足,并以书面形式报党委。

九、党费收缴和管理制度

按照党章规定,党员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党员务必具备的条件和应尽的义务,党员应自觉交纳党费。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2、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3、党费实行月交纳、季上缴制度。支部组织委员负责党费收缴工作,党费收齐后应及时上缴县委组织部党费账户,并报机关工委。

十、工作台帐管理制度

1、妥善管理支部工作资料是落实党建工作目标的一个重要资料,是做好支部工作的一项基本要求。为了加强支部党的组织建设,务必建立健全支部工作台帐。

2、党支部建立:“一个手册”、”一本记录簿”、“八类资料夹”等工作台帐。

“一个手册”,即党员手册;“一本记录簿”,即:党支部会议记录簿;“八类资料夹”,是指需要保存的八种类别的重要工作资料,即:支部行文资料、上级文件资料、学习教育资料、计划总结资料、评比表彰资料、发展党员资料、转递关系资料、综合材料资料。

3、工作台帐的基本要求是规范、齐全、求实。具体要求是:

(1)党员手册由党员本人保管,并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有关项目资料,贴好本人照片,加盖印章。党员参加组织活动的状况,要按照时间顺序逐项填写。党员缴纳党费的状况,应由收缴人填写签字。

(2)党支部会议记录簿由支部组织委员保管,并按照要求负责填写。每次会议和活动,要填写会议名称、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缺席人员、主持人、记录人、会议(活动)的资料等状况,重要会议要填写清楚到会人数、会议议题、到会人员发言要点、举手表决状况和最后的决议等资料。

(3)支部行文资料夹,主要存放以支部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文件(含请示、报告、通知等)。以时间为序整理好(下同)

(4)上级文件资料夹,一律存放上级机关党组织下发的文件。

(5)学习教育资料夹,主要存放各种学习教育材料和书籍,以及学习方面的通知、方案、要求和学习考试成绩等资料。

(6)计划总结资料夹,主要存放年度支部工作计划、总结和向党员大会所作的报告;阶段性工作计划和总结;专题性工作计划和总结;以及换届选举时所作的工作报告等相关材料等。

(7)评比表彰资料夹,主要存放用于评比表彰的各种先进个人和先进群众的事迹材料(含各种表彰表格和照片等)。

(8)发展党员资料夹,主要存放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考察表、申请入党用心分子考察表、群众座谈会和评议状况等相关材料等。发展党员资料盒,应视状况按照申请入党同志分别集中存放。

(9)转递关系资料夹,主要存放转入的党员介绍信、转出的党员介绍信等。

(10)综合材料资料夹,主要存放党员花名册、党员统计表、党员廉政状况材料、党员思想汇报材料、以及其他综合类资料等。

4、支部工作台帐的建立由支部组织委员负责,其他委员协助。组织委员不在时,转由支部书记负责或由支部书记指定专人负责。各种会议记录簿的记录要及时、规范,不得马虎、拖拉。各种资料的归放也应及时、有序,便于查找。年度工作结束后,应将年度工作有关资料装订成册。预备党员转正前的一切资料,由支部组织委员保管;转正之后,应及时进行整理,其中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报告、入党志愿书、政审(外调)材料等需转交人事部门归档,其他材料如个人书面思想汇报、申请入党用心分子考察表、预备党员考察表和群众座谈会汇总意见等,应由支部负责归入发展工作文书资料。组织委员变动时,应将所保管的材料台帐进行移交。

5、支部工作台帐的建立健全列入党建目标管理的资料。有关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职责,凡不贴合上述要求的,应及时加以改正。在每年年底前的党建目标管理考核检查中,一并对支部台帐工作进行考核。

党支部工作制度(二):

党支部工作制度

党支部工作要按照《党支部工作手册》要求,认真实施,并由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负责记录。

一、“三会一课”

要用心探索党员学习的新方法,注重学习效果,把建立学习型支部作为支部工作的重点。党员会每季度召开—次,党支部学习会每月召开一次,确保每月有一次党组织活动。

二、党费的缴纳和管理

党费由党支部纪检委员负责收缴。党员按规定标准每月持《党费证》缴纳党费,纪检委员应在《党费证》上签字。局党支部每年年底向区级机关党工委上交党费。

三、谈心谈话活动

党支部委员要用心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了解党员思想、交流工作意见、促进学习和工作。

五、党建工作创新

鼓励工作方法、活动资料、活动形式、制度建设等方面创新,用心支持和引导群团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

六、党员民主评议

民主评议党员由党支部负责,每年一次,可结合年度考核进行。

七、评优评先

根据区级机关党工委评选条件和名额,在广泛酝酿基础上,由群众讨论确定。

党支部工作制度(三):

党支部建设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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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支部书记

党支部书记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召开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支部具体状况,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状况,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同学院学生会及共青团组织持续密切联系、交流状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用心性。

2、党支部组织委员

党支部组织委员在党支部委员会的群众领导下,负责党支部的组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协助其他支委搞好本支部工作。

1)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材料,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和鼓励的推荐。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

3)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了解入党用心分子的状况,负责对入党用心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理解新党员的手续,接转组织关系。

4)做好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具体办理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

5)定期收缴党费,并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状况。

6)做好党支部管理工作,认真搞好评选优秀党员活动。

3、党支部宣传委员

党支部宣传委员在党支部委员会群众领导下,负责党支部的宣传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做好支部党员的统计工作及档案管理工作。

2)根据各个时期党的工作任务,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理论、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以及文化业务知识,并按时组织好党课。

4)做好支部每次活动的宣传,以及活动后总结报告的整理。

党支部工作制度(四):

党支部工作制度

1.支部工作务必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党支部的重大决定事前应充分听取广大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部一旦作出决定,全体党员务必认真贯彻执行。

2.支部工作务必按学年和学期制订工作计划。计划要经过支委会讨论,上报校园党总支备案。学年和学期末要有工作总结。

3.支部委员会成员应分工明确,在具体工作中要相互配合,支部书记抓全面,并搞好协调工作。

4.支部应每月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状况及党员思想状况。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

5.支部每学期应向党外人士征求意见。对于支部工作的意见,应在支委会上讨论,并明确提出改善意见的办法。对于支部成员的意见,应严格按照组织纪律转达给本人,并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

6.应坚持党支部支委会例会制度,定期召开支部例会,不应以支部大会代替支委会例会,并做好会议记录,备案。

7.凡提交支部大会讨论的问题,必须要先在支委会上讨论,在支委会意见基本一致时,再到支部大会上讨论。以保证大会的严肃性,使大会顺利进行。

8.支部工作的重点必须要同本支部的实际状况相结合,必须要与本年级班团工作相联系,必须要为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科技文化素质的提高这个根本目标服务。

党支部成员的主要职责:

1、正确掌握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协助支部其他成员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2、协助做好对入党用心分子的培训工作。

3、协助书记和支部委员会成员,负责组织对用心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和考察工作,认真办理他们的入党和转正手续。

4、协助书记和支部委员会成员,与各年级团支部和团小组紧密联系,做好入党用心分子的推优工作。

组织生活制度

组织生活制度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资料,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密切党员与支部联系、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党性的一项重要措施。

党支部组织生活应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并结合本支部的实际状况定期开展,一般是每个月一次。组织生活资料应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由支部委员会进行计划安排,决定活动资料和形式,并由组织委员会落实。

组织生活的资料是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文件精神、决议和指示,并且认真贯彻执行;传达本支部的决议和有关决定,要求全体党员共同贯彻执行;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现阶段国际国内大事;听取各位党员的思想汇报和学习心得,用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听取党员对党支部的建设的意见和推荐,并对合理的意见予以采纳;适当组织党员开展思想性与娱乐性相结合的活动,以丰富支部的组织生活。组织生活的形式就应灵活多样。

组织生活的资料:

1、讨论发展党员的工作。指定培养教育和考察用心分子的具体措施,检查这方面工作的落实状况,查找存在的问题,以及讨论预备党员的转正问题。

2、检查全体党员执行党章的状况和遵守国家法律法令的状况,讨论党支部及党内在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树立正气,表彰先进;对犯有错误的党员提出批评,进行教育或处分。

3、本着“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组织党员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如参观革命遗址或革命文物展览馆,观看有教育好处的电影,听取先进典型的报告会,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等。

5、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基本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宪法和其他法律知识。

6、听取党员思想汇报,检查党员工作学习及完成支部交办任务的状况。

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制度

按照党章规定,党员务必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党员要自觉学习和阅读党的有关文件和刊物,及时了解时事政治,并以每月一篇思想汇报的形式向支部汇报学习状况。党支部要利用党员组织生活会的时间有重点地进行学习和教育。

思想汇报制度

党员应用心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汇报时应以提高党性修养为出发点,批评与自我批评相结合。思想汇报的资料包括用心近期思想、学习、工作、生活上取得的进步和存在的不足,对党支部的意见、推荐等。思想汇报分为口头和书面两种形式。

口头思想汇报主要透过党组织生活会,组织委员应做好记录。

书面思想汇报应定期上交,一般为一个季度汇报一次,由各级负责人收齐,再交由组织委员统一归档以供查阅。组织委员应定期整理思想汇报。

党支部工作制度(五):

党支部工作制度

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基础,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党在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

1、支部要认真履行党章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八项基本任务。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用心投身改革开放中去,教育党员贯彻执行组织的决议,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各项任务。

3、加强对党员的思想管理,教育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党员和职工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4、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

5、做好入党用心分子培养、教育和发展工作;做好年度党员民主评议工作。

6、每季向党委汇报一次工作,年终写出工作总结。

7、按时收缴党费。

党支部工作制度(六):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党支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党支部应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结合本单位业务工作,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第三条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不断加强和改善党的自身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党员队伍。

第四条党支部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章党组织的设置

第五条医院党总支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从有利于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有利于开展党内活动和业务工作等实际,合理设置党支部。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划分为若干个党小组。

第六条党支部委员由本支部党员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确定的委员候选人应征得党总支原则同意后方可提交党员大会选举,选出的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七条支部委员一般为3-5人,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青年委员等,必要时设副书记。

第八条支部每届任期二年或三年。任期届满应按期换届选举。如需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任期内委员缺额或需增设委员时,应及时补选,补选前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九条支部委员会应由党性强、作风正、热爱党务工作、有较强组织领导潜力的正式党员组成。

第十条党支部的活动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

第三章党支部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第十一条党支部主要职责和任务: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围绕医院中心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对党员的政治理论教育。建立并坚持学习制度,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教育引导党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潜力。

(三)加强对党员的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健全党内生活制度,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教育督促党员履行应尽的义务,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不断提高党员的素质。

(四)加强对党员的监督。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状况,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状况,经常了解党员的思想和工作状况,教育党员自觉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和不良倾向。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五)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加强对入党用心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重视在医疗上作一线、业务骨干和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

(六)用心主动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紧密联系新的形势任务和医院实际,经常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推荐,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切实解决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化解各种矛盾。充分调动和发挥党员、群众的用心性和创造性,鼓励和支持党员群众在医院的改革、发展、稳定中作出贡献。

第四章党支部书记、委员主要职责

第十二条支部书记在支委会的群众领导下,主持支部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一)主持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负责制订支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代表支委会定期向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

(二)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有关指示、决议。

(三)经常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生活状况,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行政领导反映。

(四)抓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各位委员的作用。

第十三条组织委员协助书记负责组织建设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了解掌握支部的组织工作状况,提出加强组织建设的意见,并按支部决议组织实施;

(二)加强对党员管理,抓好组织生活,做好党费收缴工作;

(三)负责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目标管理;

(四)负责党员发展工作中的具体事务。

第十四条宣传委员协助书记负责思想建设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加强思想建设的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党员学习,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抓好精神礼貌建设;

(三)负责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受理的党员申诉、控告的状况。

(四)负责组织开展文体活动。

第十五条纪检委员协助书记负责纪律检查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负责党支部的作风建设,经常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教育,不断提高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

(二)保障和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经常检查党员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状况。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三)对党员进行监督,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和党的纪律的状况,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违反党的纪律的案件。

(四)负责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状况,对他们进行有针对性的帮忙、教育工作,鼓励他们改正错误、用心工作。

第十六条青年委员协助书记负责青年群众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制定党支部青年工作计划;指导团组织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结合青年的特点,开展团的各种活动,充分发挥党的助手作用。

(二)定期听取团组织工作汇报,掌握状况,指导工作;指导辖团支部搞好换届改选;指导团组织做好团的发展工作,培养优秀青年加入团的行列。

(三)做好团干部的管理教育工作,指导团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

(四)指导团支部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调动他们工作的用心性。引导团员青年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青年。

第十七条党小组长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党支部要求,组织好党员的学习,贯彻党支部的决议。

(二)按时召集党小组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三)组织党员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四)听取、收集党员的思想、工作汇报,及时向支部委员会反映状况,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

第五章党支部基本制度

第十八条“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

1、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形势任务或遇重要事项时,可随时召开。

2、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资料: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的措施和本支部工作计划;听取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并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理解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其他需由支部党员大会决定的重要事项。

(二)支部委员会会议

1、支委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实际,可适当增加次数。

2、支委会研究的主要工作资料:如何贯彻执行上级的决策、指示;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状况;党支部的工作计划、总结;对党员的教育、奖励和处分;党员发展工作及其他相关工作。

3、支委会召开会议时,务必坚持群众领导,重大问题需经群众讨论决定。必要时能够吸收党小组长列席会议,听取他们的意见。

(三)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2、主要资料: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讨论贯彻支部决议和工作安排;听取党员思想汇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推荐党员发展对象,提出对党员奖惩的意见。

(四)党课

党课每半年安排一次,由医院党总支安排。可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先进模范授课。党课可吸收入党用心分子和发展对象参加。各支部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做好“三会一课”计划,并认真做好记录。

第十九条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本单位的业务工作,与行政领导配合,共同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一)建立干部职工思想状况分析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干部职工思想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建立每年一次向院党政主要领导报告思想政治工作状况,为领导决策带给依据。

(三)建立领导干部谈心制度。院党政领导干部、支部负责人、科室负责人要与干部职工进行谈心谈话,关心干部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帮忙解决干部职工遇到的思想认识问题和实际困难。

第二十条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党员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根据医院实际,评议工作与年度支部组织生活会相结合一并进行。评议的基本要求和方法是:

(一)做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教育;

(二)对照党员标准进行个人小结;

(三)组织民主测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支委会根据党员平时表现和评议状况,告知本人,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督促改善;

(五)表扬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

第二十一条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支部组织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年底召开,与党员民主评议、年度考核工作相结合。本支部全体党员参加;

(二)组织生活会应遵循“团结一批评和自我批评一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交流思想,总结经验,到达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三)组织生活会应注意把握会前征求意见,会中对照检查,会后落实整改等重要环节,切实提高会议的质量和效果;

(四)召开组织生活会应提前三天报告医院党总支,以便派人参加进行帮忙指导。

第二十二条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发展党员票决制工作办法》的规定,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重视在医疗工作一线、业务骨干和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其主要程序是:

(一)对入党用心分子进行党的性质、纲领、宗旨教育,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

(二)党支部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的用心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分析,经过一至两年培养考察并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后,列为发展对象;

(三)列入发展对象的同志参加党组织举办的基本知识培训;

(四)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并构成政审材料。

(五)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为介绍人,支委会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严格审查的基本上,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表决,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六)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时,主动向所在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支部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讨论。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步教育和考察的,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超过一年;一年后仍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第二十三条发展党员票决制

(一)适用范围: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拟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

(二)票决方法

1、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2、参加支部大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务必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方能进行票决。讨论两人以上入党或转正时,应逐个进行讨论,一并投票表决,分别计票、汇总。

3、票决设监票人和计票人。监票人和计票人由党支部提名,经到会有表决权党员过半数表决透过。监票人负责对票决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负责领取、发放并清点、统计表决。

4、有表决权的党员对票决对象能够投赞成票,能够投不赞成票,也能够弃权。

5、因故未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但可在会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计票时统计在票数内。

6、票决结果应当场统计并公布。票决对象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半数的,才能接收为预备党员或转为正式党员。

7、票决结果写入支部大会决议,票决状况汇总表随同《入党志愿书》和其他材料一齐报上级审批。对未经票决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的,一律不予审批。

8、票决未透过的,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党内监督制度

(一)党支部对党员个性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资料:

1、能否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与党中央在思想上、行动上持续一致;

2、能否自觉参加上级党组织、所在支部组织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

3、能否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用心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4、能否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党纪条规;

5、能否廉洁从业,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

6、能否密切联系群众,正确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

(二)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

1、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每半年检查一次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状况,并在支部会议上通报;

2、督促领导干部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会前收集党员、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意见,并如实转告本人或在会上报告;

3、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干部工作,经常了解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和工作状况,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行政领导反馈;

4、对党员违法违纪案件,协助纪检部门调查核实,按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外出党员管理制度

党员因工作需要,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长(6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党员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短(6个月以内)或工作流动性较大,地点不固定的,一般应出具党员证明信。

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还应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持证在外出所在地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有外出党员的党支部应透过适当方式与外出党员持续联系,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思想工作状况,党员回到后,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记载资料,以了解掌握外出期间的表现。

党支部工作制度(七):

党支部工作制度

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是健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以及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保障,对提高党支部战斗力具有十分重要的好处。根据区委组织部和区直机关工委要求,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

(一)支部党员大会召开的时间。

支部党员大会是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支部根据工作需要,能够提前召开或适当增加大会的次数;无特殊状况,一般不宜推迟召开。

(二)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资料。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研究决定本单位贯彻落实的计划和措施;

2.定期听取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并讨论透过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联系实际,讨论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事宜;

5.讨论决定对先进党小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表彰,并向上级党组织推荐先进;对犯有错误的党员、不合格党员,提来源置意见;

6.选举支委和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罢免、撤换不称职的支委或出席上级党代表的代表;

7.讨论上级党组织安排的任务和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重要问题。

(三)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

凡经党员大会充分讨论的问题,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要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明确的决议。

二、支部委员会议

(一)支部委员会议召开的时间。

支部委员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如遇紧急事情需要研究,可随时召开。具体时间由支部根据实际状况决定。

1.关于支部工作的计划、

1.关于支部工作的计划、总结、重要活动的安排部署等;

2.关于支部委员的思想工作和党员管理教育;

3.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批示和决定;

4.关于发展党员;

5.关于支委分工调整及人员补充,研究党员的奖励和处置;

6.关于支部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

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

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议,相应研究贯彻执行的措施,并按照各个委员的职责进行分工,以保证决议的贯彻执行。

三、党小组会

(一)党小组会召开的时间。

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是党小组工作的一个重要资料,也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党小组会的次数能够增加,也能够推迟召开。具体时间由党小组长根据实际状况决定。

(二)党小组会的资料。

1.组织党员开展各种资料的学习,重点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研究如何贯彻执行党支部决议,制订完成各项任务的措施;

3.听取党员关于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状况的汇报,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帮忙党员发扬成绩、克服缺点、纠正错误,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5.按照党支部的部署,向党员分配工作;

6.讨论入党用心分子的培养教育;

7.讨论违纪党员的处理问题;

8.进行党员鉴定、评议、评选优秀党员;

9.研究如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四、党课教育

搞好党课教育,是基层党组织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的一种主要形式,是基层党组织活动的主要资料。全体党员要用心参加党课教育,对用心要求进步的党外人士,热情邀请参加党课学习。

(一)上党课的时间。

根据党组的要求,每月至少组织党员上两次党课,时间初步定为每月隔周周五下午。

(二)党课教育的资料。

1.结合中心工作对党员进行形势任务教育。对党员进行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基本国情教育、经济发展战略教育、社会主义根本任务教育、以及国内形势和国际形势教育;

2.对党员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党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不同的资料。现阶段主要是突出党的政治路线教育、党的思想路线教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党的方针教育和党的政策教育;

3.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基本知识,即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等基本理论。其主要资料包括:党的性质、党的纲领、党的团结、党的纪律、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党员的基本条件、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等。

党支部工作制度(八):

绪言

为加强和改善图书馆党支部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提高党支部的影响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图书馆工作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提高读者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校园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安徽省普通高等校园基层支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按照校党组《关于加强党支部建设的若干规定》的精神,结合图书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指导思想

图书馆党支部是党在图书馆的基层组织,在职工中起着政治核心作用。图书馆党支部应成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战斗堡垒,成为联系群众的桥梁,成为团结广大团员青年的纽带。党支部应全力配合图书馆行政班子、支持团支部和图书馆工会的工作,成为团结带领图书馆职工前进的先锋队。图书馆党支部工作就应是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个性是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下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精神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图书馆党支部的工作要围绕服务育人、管理育人这一根本任务。

第二条:组织机构

1.图书馆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设支部书记1人、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各1人。党支部委员会和书记,按党章规定选举产生,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每届任期二年。在任期内支部委员的调整由上级组织审批。

2.根据党员人数和便于开展活动的原则,设三个党小组,各推选小组长1人,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党员开展党内各项活动,保证支部的各项决议和任务的贯彻落实,按时收缴党费等。

3.加强党支部建设的关键在于支部委员会的建设。支委会要分工明确,各负其责,使之成为用心进取、团结协作的班子。党支部委员要严格要求自己,结合在图书馆的本职工作,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认真负责地开展工作,执行群众的决定,理解组织的检查监督,在各方面做出表率。

第三条:主要任务

1.组织支部成员和用心分子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他们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方针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组织支部成员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围绕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对党员进行形势与任务教育。宣传群众,组织群众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3.组织党员学习党章,采取有效方式对党员进行党性、党纪教育,个性要加强对新党员培养和教育。

4.培养用心分子,及时发展条件成熟的入党。

5.关心和支持工会组织开展的各种有利于职工身心健康的活动,用心帮忙共青团加强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教育党员在图书馆优质服务和校园开展的活动中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6.经常了解职工思想状况,帮忙群众克服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难。弘扬用心因素、批评消极因素。

7.审定本党支部的重要制度,协助图书馆建立各项管理制度。

第四条:工作制度和方法

1.支部工作务必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党支部的重大问题、重要决策事项,都须由群众讨论决定,如遇紧急状况,务必由个人作出决定时,事后要向党支部报告。在委员会里,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避免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要共同维护党支部班子的团结,构成党支部班子坚强的领导核心。支部一旦做出决定,全体党员务必贯彻执行。

2.支部工作务必按学期制订工作计划。计划要经过支委会讨论,上报机关总支备案。年终要有工作总结。

3.支部委员会成员应分工明确,在具体工作中要相互配合,支部书记抓全面,并搞好协调工作。

4.支部应每学期向上级组织汇报工作状况及党员思想状况。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

5.支部每学期应向党外群众征求意见。对于支部工作的意见,应在支委会上讨论,并明确提出整改的办法。对于支部成员的意见,应严格按照组织纪律转达给本人,并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

6.应坚持支委会例会制度,不应以支部大会代替支委会会议。

7.凡提交支部大会讨论的问题,必须要先在支委会上讨论,在支委会意见基本一致时,再到支部大会上讨论。以保证大会的严肃性,使大会顺利进行。

8.支部工作的重点必须要同本支部的实际状况相结合,必须要与图书馆工作相联系,必须要为提高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这个根本目标服务。

9.支部委员务必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凡党内讨论的问题,并明确务必保密的或者没有传达任务的问题,务必保守党的机密,不得随便外传,否则视为违反党的纪律。

第二章党支部宣传工作制度

第五条:宣传工作的性质、对象与范围

党支部的宣传工作,是向广大党员和职工进行马列主义教育、毛泽东思想教育、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党的方针政策的教育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教育。

党支部宣传工作的主要对象是本支部成员、入党用心分子及图书馆职工。

第六条:宣传工作的主要任务

1.了解党内外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宣传教育工作意见,拟订党支部的学习计划。

2.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宣传校园党委决议的精神,配合党组织和校园的中心工作开展形式多样宣传教育活动,维护校园的稳定。

3.宣传党的光辉历史,宣传新时代的楷模,宣传新人新事,宣传当代人的精神风貌,宣传身边的先进典型。

4.批评错误思潮,批评不正之风,批评消极与落后的现象,维护校纪校风和党纪国法。

5.组织党员和职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和理论水平。

6.了解职工思想,向上级组织反映群众的思想、意见和要求,同时向职工宣传上级的决议文件等,发挥上传下达的作用。

7.组织党员和职工学习政治、时事知识、科技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开阔他们的视野,拓宽他们的知识面。

8.组织实施“创先争优”活动。“创先争优”即建立先进党支部,先进党小组和争当优秀党员。党支部每年要根据机关总支的统一安排,结合实际,制订出“创先争优”计划和措施,发动党员努力实现“创先争优”目标。每年结合民主评议党员进行一次总结表彰。

9.组织或协助工会、团支部开展文化体育活动。

第七条:宣传工作的原则、方法

1.党支部宣传工作应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党的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

2.宣传工作务必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3.宣传工作务必注意抓住时机,资料要生动活泼,要有针对性,方法要讲究艺术。

4.宣传工作要吸引党内外的群众用心参与,要有群众性。

5.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校园网和图书馆主页等各种宣传工具和传播媒介。

6.宣传工作主要由支部宣传委员负责。

第三章:党支部组织工作制度

第八条:组织工作的性质

严密的组织工作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进行的基本保证。支部的组织工作就是对党员培养、教育和管理;执行并维护党的纪律,保证党组织的纯洁性和党的纪律的严肃性。

第九条:组织工作的主要任务

1.按照校园党建计划、上级要求,并结合本支部状况,安排组织生活。

2.制订并落实组织发展计划。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手续。

3.入党用心分子、预备党员的教育、考查、转正工作。

4.听取党外同党对党员的意见,及时帮忙党员进步。

5.组织党员进行思想小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6.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做好党员统计工作。

7.党员奖惩。做好党员奖惩的材料准备工作,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奖励或处分的推荐

8.管理好支部文件及材料。

9.掌握党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党小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支部和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按照党章规定做好党支部改选的准备工作。

第十条:党费收缴和管理

党员从入党之日起交纳党费,每月交纳党费按工资比例计算,支部每月25日前应上交当月本支部的全部党费。党员应主动、自觉、按时交纳党费,不得一次交纳数月党费。支部应及时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状况。

第十一条:“三会一课”

“三会”,即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也可根据需要召开支委会和党员大会;“一课”,即按时上党课。一般状况下,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每季组织一次党课。党支部要结合实际,采用集中讲授的方法,以《党章》,《准则》为基本教材,以邓小平理论为主要资料,组织上好党课。党课可吸收入党用心分子参加。

第十二条:民主生活会

支部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检查每位委员履行职责的状况,交流思想。召开民主生活会应事先作好准备工作。民主生活会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团结进步的原则,维护党纪的原则,用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生活应做好记录,会后应将状况及时向上级组织汇报。

第十三条:民主评议党员

要按照基层党组织民主评议党员实施办法,每年进行一次。时间可放在每年年底或次年年初。评议结合党内外测评,在党内民主测评与党外代表测评的基础上,再进行党内评议。评议时,首先由每个党员进行自评,然后党员之间进行互评。支委会根据评议结果,对每个党员进行定格,确定等次。评议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对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根据不同状况分别作出谈话教育、限期改正、劝退、除名等组织处理意见。

第十四条:党员考核

结合党员民主评议,以党员的作风,联系群众,学习,完成工作任务等为主要资料的考核。党支部应将党员的义务,权利以定量和定性的形式转化为具体目标,每年度由党员自评,党小组核查考核一次。对于没有完成目标和考核问题较多的党员,支部应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反馈给党员本人,并提出限期改正要求。

第十五条:联系群众

坚持与工会、共青团、党外群众、入党用心分子、学生班级和其他群众社团等建立联系。透过召开群众座谈会、个别访问等多种形式密切党群关系,做好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

第十六条:党支部选举

1.图书馆党支部每届任期二年。任期届满后,务必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支委。

2.党的支部委员会改选换届采取召开党员大会的方式进行。其职权是:(一)听取和审查本届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二)讨论本届支部委员会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三)选举新一届支部委员会。

3.选举支部委员会,务必严格按照党章的规定,采取无记名差额投票方式产生。(一)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之前,务必在党内广泛开展民主集中制的教育,使党员明确召开党员大会的目的和好处,明确选举规定,珍惜和正确行使党员的民主权利。(二)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名单的产生,务必发动党员,由党员自下而上酝酿提名,自上而下协商,最后集中多数党员的意志产生。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名单上报机关总支审批。经过上级批准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大会由上届支部委员会主持,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党员人数的4/5时,会议有效。对候选人预备名单应再进行酝酿讨论,党员有权利对某些候选人的状况提出质询,并得到解答,根据多数党员的意志能够更换候选人。当大家意见统一后,则透过正式候选人名单并进行差额无记名投票选举支部委员。当选的支部委员的票数应超过支部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半数以上。(三)新的一届支部委员会产生后,要做好分工,并上报机关党总支批准,报校园党委组织部备案。

第四章: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十七条: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原则

1.发展党员工作是支部的一项重要任务。发展党员工作要坚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用心发展的原则。

2.发展党员工作要坚持广泛培养,贴合条件及时发展的原则。

3.有下列状况者,不能被发展:

①入党动机不正确;②对组织隐瞒个人错误及家庭重要历史问题;③在近期内受到校纪处分;④存在还没有了解清楚的重要问题。

第十八条:入党用心分子的考察和培养

1.对递交了入党申请的职工,党支部要对其进行一段时间的培养和考察,考察状况合格确定为入党用心分子。

2.对入党用心分子支部应确定一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及时找他们谈话。支部谈话的主要资料:

①了解申请者的思想状况,对党和对党的方针政策的认识,入党动机。

②了解申请者的学习及生活状况;

③了解申请者的家庭状况及个人简历;

④了解申请者的要求及对支部的意见;

⑤向申请者解释党章有关规定;

⑥向申请者介绍组织发展手续及怎样进行自我修养;

⑦解答申请者提出的与党的建设的关的问题。

3.定期分析状况。党支部定期召开支委会或全体党员会议,落实教育考察,讨论、分析入党用心分子状况,依据其实际表现和群众反映,进行考察分析,分析结论以写实的方法填入《申请入党用心分子培养考察表》。并及时向其传达组织和群众反映。

4.党课学习。党课学习分为两种:一种是以自学为主;一种是以辅导为主(由校园或机关总支组织)。凡申请入党的职工,都应参加党课学习,使自己的思想理论水平、对党的认识有一个比较明显的提高。党支部要有计划的选送党员及入党用心分子参加校园及党总支组织的党课学习。采用多种形式组织党课学习。如:讨论、座谈、参观、报告、辅导。要注重实效。党课学习的主要资料: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①党章;②刘少奇《论共产党员修养》;③《共产党宣言》;④《邓小平文选》;⑤有关的政策文件。

5.思想汇报。入党用心分子应用心主动地向支部委员或联系自己的党员进行口头或书面的思想汇报。支部应妥善保存汇报材料。

6.确定发展对象。入党用心分子经过12个月以上的培养教育,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7.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采取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集党内外群众对发展对象的意见,并做好相关记录。

8.发展对象公示。党支部奖发展对象的有关状况予以公示,并对公示中反映的主要问题进行登记。

9.申请入党用心分子调往外单位工作,其入党申请书、《考察表》、思想汇报等有关材料应及时传递到调往单位的党组织。

第十九条:支部发展新党员工作程序

1.预审。预审材料主要包括:①本人自传;②政审材料;③《入党申请书》和《考察表》④党内外群众座谈会记录;⑤发展对象公示状况登记表;⑥思想汇报。

2.确定入党介绍人。党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其培养联系人担任。被介绍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入党介绍人要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忙其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争取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3.填写《入党志愿书》。入党介绍人应指导志愿书的填写。无论哪一栏,都应认真填写,不应出现错别字,病句等,不得随意涂改。如需更正,务必按上本人的指印或印章。入党志愿书主要填写对党的认识与入党动机等。无关栏目应在适当地方填写“无”字,不得以空白或以斜线代替。

4.发展新党员前的支委会。对发展对象进行全面分析,比较客观地归纳出其主要特点、优点、缺点;在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合格后,草拟支部大会决议;确定支部大会的日期及地点。

5.召开支部大会接收预备党员。①出席支部大会的正式党员务必超过本支部正式党员的五分之四;②发展对象务必参加支部大会,两名入党介绍人都应出席会议。③主持人报告应出席和实际出席支部大会的党员人数。④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向党说明的问题等。⑤介绍人分别介绍发展对象的状况和培养教育过程,并明确对其能否入党的意见。⑥支部委员向大会报告组织预审状况。⑦党员评议,成分发表意见,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讨论。⑧采取无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构成支部大会决议。⑨发展对象表态。

6.支部大会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①支部大会上对用心分子的优点要充分肯定,对缺点和不足之处务必严肃认真的分析和指出,并请本人表态,以到达真正帮忙目的;②对与会人员提出的问题给予充分解答;③支部大会应作详细的记录;④关于支部大会发展党员的决议的要求:支部大会决议属于党内文件,应力求:贴合事实,贴合逻辑,文字通顺,简明,优缺点明确。支部大会决议基本资料:关于对该同志的入党动机、政治思想、学习态度、组织纪律、工作作风、道德品质的评价;该同志的主要社会关系及政治历史是否清楚;该同志的主要优缺点;大会的表决状况;大会的举行日期;支部书记的签名。⑤支部大会应重点说明的问题:该同志的共产主义信念如何;该同志对学习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状况;该同志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该同志对党的认识及入党动机;该同志工作的态度及业务潜力和成绩;该同志为读者服务的思想及行动;该同志团结同志的状况;该同志模范作用如何;该同志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状况。

7.支部大会后,应尽快填写《入党志愿书》相关栏目。并在一周内及时将发展对象的材料和支部大会记录等一并上报级机关总支审批。

第二十条: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1.发展对象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党支部应及时派专人与其谈话,正式通知本人,并提出预备期的要求。

2.党支部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透过党的生活的教育和实际工作的锻炼,对他们进行教育和考察。

3.党支部要及时了解预备党员的思想、学习和工作状况,定期对其进行评议,并填入《预备党员考察表》。

4.预备党员自支部大会批准之日起,满一年要提前一个月向支部递交申请转正报告。支部接到报告后,要进行全面的审查,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将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状况进行公示,如基本贴合条件,应及时报告机关总支,经同意可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表决,并报机关总支审批。

5.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的材料交党组织部门存入本人档案。

6.党支部要及时将上级党委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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